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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能说,真的太容易了。
其实香江这边别看现在很繁华,别看生活水平高,但一样有太多穷人。
尤其是当初靠抵垒政策来到香江,拿到香江身份证的那批大陆人,大多数更是生活在最底层,本来就是给别人当下人的。
这其中,不缺北方来的人。
比如娄晓娥就是。
所以,雇佣几个会说普通话,还有香江身份证的下人,真的太容易了,只要把钱给足,签好保密协议跟用工合同就行。
只要有了保密协议跟用工合同,双方的雇佣关系就受香江法律保护,一般来说问题不大。
不过出于谨慎,曹志强决定那些伺候朱霖的佣人呢,都要女人,不要男人,而且所有人不能是一个家庭的,也不能有亲戚关系。
没办法,曹志强前世可是看过《寄生虫》的,太知道佣人如果是一家人,那危险程度有多高,随时可以下克上,反客为主。
这么一算,想要伺候好朱霖,起码要有一个会开车的普通女佣人,一个有月嫂经验的随护女佣,还得有一个会做饭,尤其会做月子餐的女佣,至少三个人。
多一个人当然更好,毕竟海口那边的那套别墅很大,别说住四五个人,住七八个都没问题。
钱方面嘛,明面上暂时由娄晓娥出,实际上呢,曹志强会私下把钱打给娄晓娥。
这样一来,就变成娄晓娥帮朱霖,明面上跟曹志强没啥关系,就算有人查,轻易也查不出问题。
除了雇人外,第二点就是开公司了。
曹志强决定在香江这边开几个公司,由娄晓娥帮忙运作。
方法还是老一套,就是先在香江这边开个查不到股东的离岸公司,再用离岸公司的名义,在香江开公司,也就是一层套一层的套娃模式。
等香江这边的公司开了,就可以跟曹志强在国内掌握的公司搞合作。
简单来说,曹志强通过娄晓娥,在香江这边注册了一个海外离岸公司A,再用A公司在香江本地注册一家有限公司B。
接下来,曹志强可以用香江这家公司B,跟自己在国内掌握的某个单位搞合作,在香江成立新的合资公司C。
这个合资公司呢,香江这边的公司B占股更多,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内地的公司占股比例,最多只有百分之四十九。
这样一来,这家合资公司依旧算是外资,但却有国内投资,有一定话语权。
然后呢,国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派遣国内人员去香江工作了。
不管是当管理人员也好,当普通办事员也罢,总之,是国内有资格派人去香江工作定居了。
当然,这种形式的派遣,在香江那边只能拿工作签证。
不过只要人到了香江,一切就好办了。
别的不提,至少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住宅,然后给员工使用了。
到时候,曹志强就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在香江购买别墅,然后给朱霖住了。
但是这样有个问题。
那就是如果用公司的名义买,因为公司名义上不是朱霖的,所以不能消耗跟朱霖相关的“爱情基金”,只能用自己的钱。
好在,现在的香江房价还没像后来那么离谱,租房也不贵,哪怕大一点也不算离谱。
比如香江的房子,哪怕是最贵的港岛区,房子均价也不过是600港元每平方英尺,折合平方米的话,也就是6000港元每平方米。
这时期的港币兑RB,大概是1元RB兑换3元港币,也就是一比三差不多。
也就是说,此时香江的房价,也不过就是2000RB每平方米,并不贵。
按照这个价格,香江此时一栋一百平的房子,也才二十万RB,对曹志强来说只能算洒洒水。
就算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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