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朱棣之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六十章:所谓妙招,不过是以毒攻毒(4/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秤、尺没收或当场销毁,最高处罚则是杖六十。

    当然,还要管理街坊上违规占道、乱扔垃圾等事务。

    唐宋时小贩违规占道经营都是有法可依的:“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朱元璋治国以狠著称,对街道管理也不含糊。

    据《明会典》记载,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

    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鞭笞四十。

    另外,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

    这样的管理手段不可谓不严。

    “最后兵马司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即防火、救火、赈恤灾贫。”

    朱棣当然明白,京城官民集聚,房屋鳞次栉比,各类仓库等相对集中,因而较易发生火灾,防范起来也相对困难。

    因此,朝廷对火灾的处罚也相当严重,规定“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库系官积聚之物者”、“放火延烧官民房屋及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皆秋后处斩。

    “因为每遇灾年饥荒,便会有大量流民涌入京师乞食。这时兵马司要负责统计受灾需救助的人数,再负责部分救济物资的支领,最后还得负责无主或贫困百姓尸体的掩埋。”

    朱高煦没有再兵马司负责的杂役之事。

    因为朱棣知道,所谓的杂役就是为朝廷做杂活,比如“兵马司月领火夫三百入光禄寺扫除三日,月限一城,以次轮流,著为令。”

    除了替光禄寺打扫卫生之外,皇帝后妃皇子出外兵马司还得准备人负责清理道路等杂事。

    “父皇,眼兵马司在从属上隶属于兵部,但其直接上级乃是父皇。”

    朱高煦躬身道:“父皇日理万机,哪里有时间管这些事?因此儿臣奏请父皇,让郑和提兵马司,配合儿臣完成对京城脂粉业的整治。”

    这里的“提督”是一个动词,不是一个名词,比如朱棣任命郑和为“提兵马司办事太监”,那么郑和就兵马司的上级。

    就像历史上,大明皇帝任令某太监“提督东厂”,此人就是东厂的厂公。

    朱棣沉吟片刻,朗声道:“郑和听旨。”

    “微臣在。”郑和跪地接旨道。

    朱棣道:“朕现在命你为提兵马司办事太监。”

    “臣郑和叩谢吾皇圣恩!”

    郑和叩首道。

    就这样,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诞生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