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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吃瓜群众联合女配对抗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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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李爱民番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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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李爱民,是21世纪一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实习警察。

    那天我领完毕业证,正高高兴兴的要去警察局报到。

    但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当街抢劫的抢劫犯。

    这不正好撞我***口上了吗?

    作为一个正义感满满的实习警察,此时在我的眼睛里,抢劫犯已经不是抢劫犯。

    而是一个明晃晃的三等功。

    我捋了捋袖子就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抢劫犯摁在了地上。

    开玩笑,在警校的时候,我可是考的第一名呢!

    我在众人的欢呼声,押着抢劫犯去了就近的警察局。

    把人送到警察的手里,做完笔录,留下我的信息后,我就喜滋滋的从警局离开了。

    哪里会想到,乐极生悲呢,在踏出警察局门口的时候,被绊了一脚。

    我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直直的倒在了地上,摔了一个狗啃泥。

    随后,我的灵魂就飘了起来,但是我的身体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我看到警察局里那些未来的同事们,着急忙慌的把我扶起来。

    其中一位同事,把手指放在了我的鼻子下,我还在想,试一试,我又没死,还不快把我送医院里去。

    但是同事的话,彻底的破灭了我的希望。

    “没呼吸了,这是摔死了啊!”

    就在他话音落下,我还没来得及伤悲的时候,顿时脑子一黑,人事不知了。

    不知道我的三等功还有没有?也不知道我的学校会不会把我列成优秀毕业生。

    我是个孤儿,不用担心家里人会伤心的问题。

    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黑呦呦的房顶,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被人卖了。

    但紧接着,我的脑海一痛,接收到了这个身体的记忆。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华国70年代,此时是一名光荣下乡建设的知识青年。

    原主的家庭也比较简单,家里人都是有正经工作,都是充满正义感的。

    但是不知道为啥,生出了原主这个偷女干耍滑的儿子。

    从小到大,为了逃避干活,装病,离家出走啥都干过。

    这不,一到下乡的年纪,就被爸妈赶到乡下来了。

    每月给寄五块钱,保证它不饿死就行了。

    五块钱对于原主来说真的吃不饱,所以他只能干活。

    但他又不是个干活的人,只能保证自己不被饿死,但也吃不饱。

    一次巧合之下,原主认出了,在隔壁大队同样下乡的堂妹。

    接收到原主记忆的我,恨不得甩原主两个***斗。

    竟然在一颗心思不正的堂妹的怂恿下,去偷了一个这是女同志的贴身衣物。

    我在原主的柜子里和床铺上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女同志的贴身衣物。

    倒是找到了一本全英文的书籍,在没穿越之前,我也特别喜欢看这本书。

    但是在这个年代,看这本书,可是会大难临头的。

    我急忙找了一个火盆,趁着知青点的人还没有回来的时候,把书点燃了。

    实在是不能再继续留着了!

    过了几天?我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节奏,我就去了隔壁大队里。

    去找那个被我偷了贴身衣物的女同志。

    我发自内心的和他道歉,在经过解决谈话中,我发现,她和我竟然是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是玩游戏穿过来的,可是摔倒穿过来的。

    果然,小说中说的没错,穿越的姿势果然是七花八门的。

    我们相互认识了一下,她叫路馫。

    路馫说我接受了原主李爱民的身子,那就要接受他的一切。

    我对此也比较认同,确实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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