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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脾气实在是太差了,真是白瞎了他那张脸。
“琳琅,明天城北的校场有一场蹴鞠赛,你要不要去看?”她的表哥过来询问她。
“我……”我想去!她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但想到了自己惹得祸,又蔫了下来,“我又看不懂,就不去了吧。”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给你讲讲规则你就明白了,明天去的人不少呢,也有不少姑娘家也去,母亲都已经同意我们带你了,就和我们一起去吧。”另一个表哥也哄着她去。
“舅母同意了吗?”舅母都同意了的话,看来这个比赛真的挺多人去的。
“是啊,母亲说你最近整个人都蔫蔫的,让我们带你出去松快松快。”
听着自家表哥的话,王琳琅感动于自家舅母的细心,也为亲人的这份关注而感动。
“那我便去吧。”到时候她戴个帷帽便是了,反正也就见过一面,自己化个妆的话,应该也不会让人认出来。
话说,这古代的化妆品和现代比起来也毫不逊色啊,特别是她们可真的很舍得啊。
当然不管古今中外,女人们为了美,真是耗费太多太多了。
这样一想女人们的钱挺好赚的啊,她以前在视频里看过不少手工做化妆品的,特别是口红,自己有铺子,不知道能不能给做出来,然后在自家铺子里买。
虽然她手中的钱财不少,但谁又能嫌弃钱多呢。
就像她那个渣爹后娘,不就一直盯着她母亲的嫁妆嘛,如果不是外祖家派了不少人,估计早就被他们给搬空了。
亏得她渣爹还号称什么读书人呢,就他那样,妥妥的斯文败类!
真正的读书人应该和她之前看到的那游街的新科进士一样,那次的状元游街真正是让她见识到了什么叫“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虽然她没有从众的扔几支花下去,但她真的很是欣赏那些新科进士的脸啊。
特别是听说状元因为已经有了婚约,所以拒绝了公主从而导致了皇帝的不喜。她就更觉得这样的人才算的上是读书人。
就是可惜状元已经订婚了,不然他绝对是一个很好的结婚人选。谁不想拥有一个这样信守承诺的君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