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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他当成怜君阁的摇钱树的,怎么可能允许他被随随便便一个男人糟蹋,纵使是让他献身,他的归处也该是那帮身居高位的权贵们。
但是从那之后,忘忧的警惕心变得越来越高了,他不允许别人再近他的身,每当超过那个安全距离后,忘忧就会浑身发抖且生理性反胃,他很害怕。
这次也不例外,忘忧听到耳畔的脚步声后立马竖起了耳朵,垂在身侧的手指紧握成拳,捏住袍袖里妥帖藏好的匕首,眼神冷漠。
倘若来人真的是心怀不轨的人,他会像以前一样,高高举起自己的匕首……
“公子……”
温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沉浸在过去痛苦记忆里的忘忧忘记了来人是谁,仓促地转过身去,却见到了一张羞红了的小脸。
小少年扭扭捏捏地向着自己的方向走来,很是拘谨的样子,小手不停揪着身上的衣服,像是很不习惯一样。
忘忧惊得瞪大了双眼。
方才还脏兮兮的小乞丐已经变了一副样子,洗净了浑身的脏污之后,被遮挡的严严实实的脸蛋也露了出来。
好……好漂亮。
忘忧从来没有想过,他随手救下的小乞丐洗干净以后居然是这么漂亮矜贵的美人,极盛的容颜像极了大酆都城娇艳无比的牡丹,美不胜收。
露出来的皮肉像是隆冬的雪,又细又白,泼墨似的长发在身后逶迤,堪堪遮到屁股上,艳红的唇上镶嵌着一颗饱满适中的唇珠,诱人采撷,极致的艳色勾勒出一副美到让人屏息凝神的上等佳作。
忘忧见过不少漂亮少年,包括他自己也是不可多得的美人,但他还是被狗儿的漂亮晃了眼。
任是谁也想不到,整日以邋遢面貌示人的小乞丐居然是这样一副样子。
忘忧清高冷傲,却因病弱眉眼里自带几分柔弱,若说他可以轻易得到别人的怜惜,狗儿的容貌让人想到的第一个词语便是摧毁,他们希望看到这样的美人走投无路,只能像菟丝花依附在他们身边……
随着人走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的香气,说不清是什么味道,像是从皮肉中渗透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