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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傅总躺我怀里求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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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为了活命,她无所不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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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个样。

    不管你再有钱,到了年纪就得结婚!不结婚就催婚!别说什么事业有成,长辈只在乎你日子过的顺不顺心!

    突然,画风一转,傅母温和柔情的看向洛宵宵,笑意盈盈道:

    “闺女,来做傅家的儿媳吧,妈肯定不能亏待你。”

    洛宵宵:“妈…?”嗯??

    啥儿媳妇?她计划里没有这一环啊。

    傅母点了点头:“你刚才不是说你我有缘吗,妈看出来了。”

    不怪她这么激动,这可是斯欲二十八年来,第一个触碰到了他的女性,想他儿子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

    如今送上门来一个大儿媳妇,她怎么能放过!

    这下,轮到洛宵宵懵逼了。

    傅母比起傅斯欲直线球简直打的洛宵宵措手不及,她是想拜把子不是想拜堂啊!

    彼时,洛宵宵一头大金发,长长的美甲上贴了数不清的闪钻。

    她至今都想不明白,傅母是怎么从她身上看出贤良淑德的气质的,更想不明白,一个大家闺秀怎么会选她一个夜店混子给她的好大儿做媳妇!

    倏地,她竟然产生了‘傅斯欲不会是被领养来"的怪异思绪。

    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

    结婚,可以让她暂时活的好好的,至少傅母能让自己安稳度日。

    但傅斯欲估计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

    不结婚,她还是没有讨好到傅斯欲,该审讯还是审讯,反而失去了一层傅母的庇佑。

    洛宵宵一直看人都很准。

    轻易不会出现走眼的情况,傅母相由心生,一打眼就是扑面而来的善意。

    那时对于洛宵宵而言,活着大过天,且能活一天算一天。

    都说男人不自爱,如同烂叶菜。

    傅斯欲虽说凶是凶了点,听傅母那着急卖儿子的口吻,估计正因如此,没人敢靠近他,所以他应该是个顶好的大白菜。

    主要是六块腹肌真的很迷人,没人比她更知道男人的腹肌有多漂亮,还有那个小人鱼线…

    嘶。

    这张脸,摆在家里算得上是工艺品吧。

    不但能活命,每天还有个大帅逼奉献美色,仔细想想好像也没有很亏,最主要的是能活命。

    而且肯定不会断胳膊断腿,他傅斯欲一万个不喜欢自己,也绝对不可能违背傅母的命令。

    可嫁。

    顶多就是过几年艰苦奋斗的日子,又不是不能离婚。

    等岁月将自己和他之间的隔阂渐渐冲淡,等到离婚那天,自己不就属于蛰伏多年,一朝重获新生!

    妙啊。

    仔细算了一笔账的洛宵宵后知后觉的算出,这婚,虽然来的有点突然,突然到她自己都没预料到,可绝对是当下活的最久的法子。

    ------题外话------

    洛怂怂: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毕竟还有大把的钱财和青春等着我挥霍,我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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