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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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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黑夜迷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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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老婆很漂亮,足够他快活地过上一阵子。他最终还是将毒品交给我,让我充当他的骆驼,把我蒙在鼓里。

    如果我被抓,或者我产生怀疑打开箱子,他都是死路一条,他看起来没想这么多。

    我将毒品送到少校的金柜里,然后由某个人将毒品转移出去,分发给散卖的“蜜蜂”。

    少校是一位与七叔齐名的“大人物”,看管的钱财足够垒砌一座三峡大坝。他的名声一向很好,提携晚辈,乐善好施,委托我去柬埔寨救出毒枭。

    毛瑟死在被抓后的一个星期。

    我在一个月后救出,在半路上被一位不知名的警察崩了脑袋,鬼知道命丧黄泉的会怎么想,如果他知道此行凶险,还不如蹲在土牢里捉蚂蚁吃。

    不管我有没有救出乔,还是拐卖了雪铁龙,我都得死。

    因为毛瑟和都死了。甭管用何种想法和死法去做准备,不管欢不欢迎都得找少校谈谈,我点燃一支烟嘀咕起来。但是,我必须捱过今晚,就算我从不杀人。

    那些躲在暗中的人看起来再也不会等了。非得杀人的夜晚才是真的黑夜。我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像一把刀子悬在我的心窝里。

    夜色太浓了,绿树林里吹来的空气充满了咸淡不一的味道,有一阵没一阵地钻进我的鼻孔,海水还在冲刷着远处的礁石,偶尔发出巴啦啦的响声,有几辆车从酒店围墙外的马路上经过,我看着它们从同一条道路上开往远处。

    大部分房客都闻着玫瑰花香睡着了,只有少数的几间客房还亮着灯。

    灯光能照亮的地方其实才是最黑暗的地方。

    我将窗帘拉紧,换上了一套黑色的运动长衫,将一双帆布跑鞋的鞋带系紧,并将头发上抹了发油,坐在窗台背后的角落里,望着烛光能照亮的地方。

    它就像一个一捅就破的气泡。

    我将所有蜡烛吹灭,拉下电闸。

    幸好他们来得有些及时,我差点在漫长的等待中睡了过去。

    当他们拉开窗帘借着室外的微光找着落脚点的时候,谁都不会想到我就坐在离他们不足一米的地方。他们光着脚,落地时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其中一人手掌中握着的一把短刀,在某个恰当的角度将星光反射到我的眼里,看起来就像天空最远的地方传来的寸长电弧。

    我慌忙抬手挡住了自己眼眉上方,我不希望自己愤怒的眼球迸发出的怒火被他们看到。

    为首的那人身材高大,穿紧身长裤,从狭窄的窗户里爬出来之后一直躬着身子,膝盖微曲,手肘护住了肋骨和脖颈最容易被击伤的部位,呼吸均匀而且隐蔽,很难对付。

    中间一位个子稍矮,体态轻盈,着浅色上衣,站在电视柜前朝卧室张望,他此刻将短刀收进了腕后,我只能看到他模糊的上身。

    最后出现的人如果不是穿西装打领带,就是着阿玛尼短裤穿沙滩衬衫抽雪茄的自以为是的男人,他的右手腕上戴着一块48吋夜光手表,表面正朝着我的脸发绿光。

    他们正围着茶几的三个角站立着,有那么片刻的踌躇在折磨着他们。

    突然来到这样一间既没有呼吸声响也没有一丝光亮的陌生房间,不足一分钟的思考绝对不能让人想起“捕猎者也是猎物”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我能想象他们既兴奋又紧张的心情,我恰恰就在这一分钟结束之前发起了攻击。

    我用右手从右侧抓住了那只夜光表,左手以快得让人窒息的速度锁住了他的喉咙并下压,右膝平抬上扬,等他身体后倒时腾出的右手刀轰在了他的喉管上,他顿时就像一只被切断了脖子的鸡。

    他的喉管会痉挛,呼吸困难,满头大汗,像喝醉了酒一样飘飘欲仙,但我顾忌不了这么多,重重地将膝盖顶在了他的后脑勺上,震得他的脑干像刚刚盛进碗里的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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