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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大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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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阴影下的新旧之争(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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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奉行“恤刑慎狱,直理刑正”的宋慈来说,张凤对于禾巧云伤人案的改判很合他的胃口,所以他很痛快的便同意了张凤的意见,并正式在公函上签字画押派人送往内阁。

    刑部这边虽然没了问题,但大理寺和督察部那边却上报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大理寺卿袁可立虽然同样认可张凤裁定禾巧云、白福二人,不是夫妻关系的改判,但是却认定禾巧云确实存在蓄意谋杀的行为。

    但是考虑到禾巧云在被审讯前主动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袁可立认为应该按照律令中“主动认罪者,减二等”的条例,判决其入狱三年、赔偿白福医药费。

    而就在袁可立提笔写下大理寺的判决意见之际,督察部尚书海瑞不但在文书上写下“斩立决”三字,还提笔写了一封弹劾张凤的奏折。

    因为在海瑞看来,禾巧云虽然尚处在守孝期内,但是婚姻大事自古以来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其叔禾铁根已经收了白福的彩礼,二人便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

    既然已经处在事实婚姻状态,那么禾巧云半夜携利刃袭杀白福的行为,肯定属于十恶不赦中的“不睦之罪”,而且考虑到当下因高度繁荣工商业而不断“崩坏”的社会环境,海瑞认为应当重判禾巧云,扼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至于弹劾张凤,完全是因为张凤在担任刑部左侍郎之前,曾经在海西省担任了一年多的刑部郎中。

    海瑞担心其用故意打压下官的手段在刑部树立威信,培植围绕在自身周围的政治势力。

    三法司对禾巧云案截然不同的判罚意见,让于谦这个内阁首辅感到非常惊讶,加上海瑞亲自写奏折弹劾张凤的缘故,令其对这件小小的伤人案产生了好奇。

    看过卷宗过后,于谦命人找来了禾巧云之父禾柱国的兵籍。

    在确认其的确是阵亡于去年的南征之战后,于谦顿时便升起了保下禾巧云的心思,但是作为首辅他又不能表现的过于倾向某人,因为这样属于是人为干预司法程序,等于是破坏了殿下指定的律法。

    不过,这并不代表于谦这个首辅就真的放手不管了,在与夏原吉等诸位副宰相商议过后,他决定将三法司的主官召集至内阁当面了结此案。

    至于海瑞弹劾张凤的奏折,那就等案子彻底了结后再递给殿下吧。

    三法司的主官很快便赶到了内阁,因为刑部和大理寺都建议轻判的缘故,刑部尚书宋慈和大理寺卿袁可立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冲突,双方反而在于谦的默许下达成了攻守同盟。

    面对首辅于谦的默许,以及宋慈、袁可立的合流,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海瑞直接火冒三丈,直接引经据典和对方在内阁吵了起来。

    激烈的争论,将前来汇报一季度工作成果的各部尚书、侍郎全部吸引了过来,直接把内阁发展成了两拨人的辩论场。

    双方围绕着禾铁根对禾巧云是否有监护权,以及禾巧云与白福之间的婚事是否成立,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如果禾铁根对禾巧云拥有监护权,那么其在侄女尚处守孝期内收受他人彩礼,承诺过了守孝期嫁女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而禾巧云袭杀白福的行为便是犯了“不睦之罪”,理应判处死刑。

    反之,如果禾铁根不拥有侄女禾巧云的监护权,那么其收受彩礼逼婚的行为便不合法,禾巧云袭杀白福的行为便情有可原,考虑到其年龄尚幼且主动自首认罪,应当减罪两等,判处其入狱三年、赔偿受害者医药费。

    此刻,双方争论的既是禾巧云亦不是禾巧云,更多的是借这个刚烈的少女,延展抒发自身的政治观点。

    海瑞并不是迂腐之人,他同样也十分同情这个被叔父逼婚的少女,但是一码归一码。

    律法既然已经制定,就应该严格执行,否则偌大的国家又该如何治理,难不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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