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到女尊吃软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章 第一笔收入的正确使用方法(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府城里,林秀怀揣文的巨款,走到了路边一棵大树下,拿出了从家中带来的糙米饼和一小葫芦水,大口的吃了起来。

    赶路+卖货,让她饥肠辘辘。但这次她没有从外面买着吃,而是很节省的从家里带了干粮。

    虽然兜里有钱了,但不能乱花,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

    这批糖葫芦串,山楂可以说是免费的,竹签子是奶奶给做的,也算不要钱,唯一的成本就是那些糖了。

    熬糖的时候加了水,不但更容易裹浆,也降低了成本,但依然用了差不多一斤多糖。

    林秀想起爹爹那心疼的眼神,不由得莞尔一笑。

    吃完最后一口,林秀站起来拍拍屁股,要去今天的第二站。

    女尊最大的好处,就是女子外出挣钱养家,所以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多为女人,女子可以放心的抛头露面,谈生意,做买卖。林秀一个小姑娘独自出来谋生,也没有什么不妥和不便。

    林秀走到了城西的一片自由市场采买东西。

    来这里是因为府城的西边,居住者以平民为主,这里的许多商铺摊点,同样的东西卖的比城东的富人区要便宜些。

    林秀首先买的,就是接下来做糖葫芦用的霜糖。

    货比三家后,林秀在一家商铺买了三斤糖,三一斤。林秀说自己需要经常买糖,老板还给抹了个零头,只收了一百文。

    林秀很满意。

    买了糖,林秀又去了一家粮行,六文钱一斤的糙米,要了十斤一斤的高粱面,要了十斤。

    林秀暂时先买了这些,不是钱不够多,而是再多她就扛不动了。

    买完了米面,林秀的目光又停留在路边的一个猪肉摊上。

    自从上次吃了个肉包子,自己又好些天没有闻到过肉味了。算算自己穿来不过小半个月,几顿没吃肉就馋成这样,更何况只有过年或者重大节日时才能吃到肉的家人们。

    林秀家有青砖大瓦房,有大院子,有十亩地,爹爹开私塾,姐姐姐夫们也都能干活挣点钱贴补家用。外人看来,似乎条件不错,可林秀知道,这个家并不富裕,甚至说过得十分清贫。

    一家人辛辛苦苦,饭虽然能勉强吃饱,可是这质量······

    所以林秀今天钱到手时,就决定这次挣的钱,一定要拿出一部分买肉吃。

    林秀走到了肉摊子前,仔细的看着一条条的猪肉,思考着如何买。

    卖肉的老板膘肥体壮,和自己摊子上的猪肉有的一拼,见到林秀这么个漂亮的小姑娘来买肉,热情的推销了起来:

    “闺女,买肉啊?来块这样的吧,肥瘦相间,最是出香。再瞧瞧后面的白膘,多厚实!”

    林秀瞅着那块略肥肉,白腻腻的肥肉是自己曾经的不屑一顾,可现在她只想说声“真香”!

    在这样的年代,肥肉可比纯瘦肉更受欢迎。

    林秀问了下价格,这种带大肥膘的,一斤,纯瘦肉反而才十二文一斤。

    割多肥膘肉,又要了几斤排骨。现在还不是吃肉自由的时候,瘦肉好吃但不实惠,还不如排骨,排骨虽然肉少,可是能熬汤,一大家人喝汤也香啊。

    一百二十文又没了。

    转眼林秀文钱,已经花的只剩下一百七十文了。

    不买了,回家。

    林秀左手拎着两大条猪肉,右手拎着打成包排骨,二十多斤的米面和霜糖,还有卖糖葫芦串时用的家什都背在了身后。一路摇摇晃晃,从城里走到城门时,林秀感觉自己要虚脱了。

    自己还真的是个弱鸡啊!远比不上大姐二姐。

    林秀花了三文钱,搭上了一辆回鹤山村的牛车。

    她实在走不动了,还有那么远的路,要是走走停停,回到家还不得黑天?

    况且今天的销售极好,林秀还打算回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