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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诸子百家?拿来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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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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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驹接过长匣,将其打开,一只精致的毛笔出现在众人眼前,笔头雪白,笔杆挺直而泛着竹黄色,上面还刻着吴驹制三个小字。

    此乃何物?

    子楚一下子被这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便是毛笔,是我用来代替分签的笔。吴驹觉得送只毛笔也算是心意到位了。

    再者,魏磬学医,所以送她药囊,成蛟学词,所以送他毛笔。

    这很合理。

    毛笔相比起分签有诸多优点,例如不容易腐烂,更适应绢帛这种较软的材质,而且更能写出文字的横竖撇捺点的优美。吴驹介绍道。

    这杆毛笔相比起第一杆的粗糙工艺,有了更多改良,比如毛的质量更优,比如笔杆经过处理,时间久了更不容易开裂。

    只可惜,纸还没造出来,吴驹那些原材料正晒着呢,估计还得过段时间才能使用。

    这杆乃是中锋羊毫,比较适合初学者。吴驹补充道。

    一旁的魏磬向吴驹投来幽怨的目光,意思很明显:您给我毛笔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究。

    吴驹轻咳两声,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目光:这不是当时业务不熟练嘛,你等为师下次,下次一定。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与分签较之,相差不啻天渊!虽然初学有些困难,但字体效果却是分签远不能及的,这外观更是如此,笔杆修长,笔头过渡圆润,真乃君子之笔。子楚将毛笔从上到下夸了个遍,但却是字字发自真心。

    他刚刚也试了几笔,深刻体会到了毛笔之妙。

    一旁的成蛟有些委屈的盯着子楚手中的毛笔,心想这难道吴师不是给我的礼物吗?

    吴卿,这毛笔可还有存货?不知寡人可否从你手中讨一支?子楚问道,他终究没有拉下面子强占成蛟这杆毛笔。

    额这个,工艺还需改良,而且产能较低,目前存世的就只有三杆,若是大王真心想要,我可以抽空再做一杆。吴驹解释道。

    何止是产能较低啊,简直低出地平线了。

    既然如此,便麻烦吴卿了。子楚说道。

    客气客气。吴驹摆手。

    g+1

    此笔若能推广到整个秦国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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