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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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驹接过长匣,将其打开,一只精致的毛笔出现在众人眼前,笔头雪白,笔杆挺直而泛着竹黄色,上面还刻着吴驹制三个小字。
此乃何物?
子楚一下子被这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便是毛笔,是我用来代替分签的笔。吴驹觉得送只毛笔也算是心意到位了。
再者,魏磬学医,所以送她药囊,成蛟学词,所以送他毛笔。
这很合理。
毛笔相比起分签有诸多优点,例如不容易腐烂,更适应绢帛这种较软的材质,而且更能写出文字的横竖撇捺点的优美。吴驹介绍道。
这杆毛笔相比起第一杆的粗糙工艺,有了更多改良,比如毛的质量更优,比如笔杆经过处理,时间久了更不容易开裂。
只可惜,纸还没造出来,吴驹那些原材料正晒着呢,估计还得过段时间才能使用。
这杆乃是中锋羊毫,比较适合初学者。吴驹补充道。
一旁的魏磬向吴驹投来幽怨的目光,意思很明显:您给我毛笔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究。
吴驹轻咳两声,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目光:这不是当时业务不熟练嘛,你等为师下次,下次一定。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与分签较之,相差不啻天渊!虽然初学有些困难,但字体效果却是分签远不能及的,这外观更是如此,笔杆修长,笔头过渡圆润,真乃君子之笔。子楚将毛笔从上到下夸了个遍,但却是字字发自真心。
他刚刚也试了几笔,深刻体会到了毛笔之妙。
一旁的成蛟有些委屈的盯着子楚手中的毛笔,心想这难道吴师不是给我的礼物吗?
吴卿,这毛笔可还有存货?不知寡人可否从你手中讨一支?子楚问道,他终究没有拉下面子强占成蛟这杆毛笔。
额这个,工艺还需改良,而且产能较低,目前存世的就只有三杆,若是大王真心想要,我可以抽空再做一杆。吴驹解释道。
何止是产能较低啊,简直低出地平线了。
既然如此,便麻烦吴卿了。子楚说道。
客气客气。吴驹摆手。
g+1
此笔若能推广到整个秦国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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