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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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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三章 船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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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心换心。

    这就是李冲元的手段,也是李冲元的笨方法。

    有道是。

    心是肉做的。

    不管是什么人,哪怕他是一位普通的百姓,哪怕他是一位农人,哪怕他是一位下九流之人。

    只要你真心对待,他必定会真心回报的。

    再者说了。

    这些人原本在齐家的船厂干活,被压迫的太久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位待他们如兄弟一般的东家,放在谁身上,都不可能不以真心回报的。

    除非此人天生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对外人仇视的心思。

    因为卖身契的事情之后。

    万宏他们找了李冲元好几次。

    纷纷说愿意成为他李冲元的人。

    为此,李冲元到是没有同意。

    自己签下这么多人的卖身契,这本就已经违背了朝廷了。

    依着朝廷的规制,自己即便是一个县公,哪怕就是一个郡王,自己也不能拥有如此多的人的。

    规制言。

    就李冲元这个县公,最多也只能拥有一千个奴仆,再多,那可就超过了这个规制了。

    真要有人纠着这事不放,那他李冲元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但就当下这种事情数不胜数,也没有人会纠这样的事情不放,哪怕就是魏征,也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纠着不放的。

    而且。

    在当下,就这样子的人还不少。

    哪怕就是各勋贵也好,还是各官吏也罢,大部分都这样干过。

    但其也有规避的方式。

    比如把卖身契签到他人的名下,而那人又是自己人,如此一来,人数再多,估计也没人会把此人如何。

    这样的事情,虽也有人规避,但却是比较少。

    有权有势的人,根本不需要签什么卖身契,就有人主动跟随。

    毕竟,有人做后盾,未来的路肯定要平坦的。

    再者。

    一旦签下了卖身契,那他的子女,基本也都属于此人的了。

    但话又说回来了。

    唐国把西域诸国,以及突厥国都给干趴下了,那些被夺过来的人突厥人,以及西域诸国的人,基本都成为了奴隶。

    自然而然,这些人成了奴隶后,必然会被李世民赏给各大臣们,以及各勋贵们。

    如此一来,这些奴隶一多起来,各大臣们也好,各勋贵们也罢,早就超越了这个数了。

    再说了。

    李冲元签的卖身契,那可是只针对一人,并非其人的子女的。

    而且。

    李冲元所签的卖身契,还有年限的。

    这放在唐国上下,可真没有这样的事情。

    别人签卖身契,一签就是一家子,一辈子。

    而李冲元这里,只签二十年,而且只签一人。

    至于此人的家人也好,还是子女也好,均属于自由身,而且,李冲元还会为此人的家人提供工作,为他的子女提供教育。

    从对岸的那所正在建的几所学堂就能知道,那是几所可容娃娃的学堂的。

    所以。

    去年之时。

    为何这些船工们一被行八他们要求签卖身契之时,连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了,会写字的直接签上自己的大名,按上手印。

    不会写字的,画个押,按上手印。

    人嘛。

    总是趋利动物。

    没有好处,谁会干这样的事情呢。

    而且,这样的卖身契,还是有所限制的。

    二十年的自由身,换来是一个稳定的工作,以及家人的工作,还有子女的福利。

    说来。

    这样的卖身契,等同于李冲元前世一些公司的劳务合同了。

    当然,这份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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