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红楼之长子当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30章 可卿可怜(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总算两边都搞定了,贾珠这才长长松了口气,自己在这里的婚姻大事就算是搞定了,以后也不用老纠结着到底要娶谁了。

    原书中的秦可卿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个不检点的与公公贾珍偷情的***之人,很多研究《红楼梦》的人也举出好多例子来,说是原稿中本有“秦可卿Yin丧天香楼”一回,还有什么遗簪、更衣等情节。

    再加上焦大骂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就认定了贾珍与秦可卿有染,爬灰一说正是贾珍偷情儿媳妇的佐证。

    贾珠却不这样认为,一来就像贾母在“掰谎记”一回所说的那样,贾家的主子行动身边都是一堆人的,丫头、嬷嬷们围前围后的,贾珍与儿媳偷情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很难做到不为人知。

    再来,就算因为贾珍是宁府家主,可以制造无人的场合,那么这里面要经过的人手可太多了,起码秦可卿身边的人也必须要事先买通才行,才能有机会将秦可卿引到无人的房间里,行那苟且之事。

    那么有人又说了,秦可卿自己是愿意的,她本身就与贾珍有情,所以自然主动与贾珍相会的。

    可是,秦可卿不是低等的多姑娘那样的媳妇丫头之流,她是宁国府正儿八经的名字写在族谱上的宗妇,上层太太小姐们的贞洁可是与生命是一样的呢,哪个女人会冒着名节尽毁、不死不足以表明清白的危险,去主动做这样的事情。

    要知道一个上层女人的名声可不仅仅是她个人的事情,一旦被人诟病,也不仅仅是夫家的名声没了,连娘家的名声也跟着一块完了,秦可卿是得多没脑子才能主动与贾珍私会偷情。

    一个在死后给王熙凤托梦说出那样一大篇极有见识的规劝警告之言的秦可卿,贾珠不相信她会是一个只想着恋爱的脑残。

    最主要是书中的贾珍可没看出来哪里值得一个女人拼死拼活,什么都不顾了,非要委身于他。

    若一定要说二人之间有染,恐怕也是秦可卿某种情况下被强迫了。

    比如喝醉了,去天香楼更衣时被贾珍趁机猥亵,慌乱中掉落了簪子,被贾珍捡到藏起来了,然后被人发现,最终不得不悬梁自尽来避免后面的那些污秽不堪。

    书中的秦可卿在贾母等人眼中可是个极妥当的人,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且在尤氏的嘴里,秦可卿也是个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的人。

    而在她死后,即便全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她怎么就这么死了。可是,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

    这些人的哭泣可都是发自内心的,可见秦可卿平日里的为人应该是极其周到体贴的,上上下下都顾及到的,所以她的死才令人如此惋惜。

    而这也证明,这样一个人处处妥帖之人,怎么可能做出主动与公公偷情之事。

    其实书中描写的秦可卿性格上是有些像林黛玉的,尤氏就曾说她“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才罢。”

    给她看病的张友士也说她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但聪明太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这些性格特质都是与黛玉非常相像的。

    所以,别说是真的被贾珍玷污了,就是听到焦大说的那样不堪入耳的话,以秦可卿这种性情也是活不下去的。

    同样的,薛宝钗的哥哥薛蟠曾一次无意中瞥见了黛玉一眼,便立刻酥倒在那里,如果有人因此传了薛蟠与黛玉的绯闻,试问黛玉若听到了这样的话还能活吗?恐怕马上就得泪尽而亡。

    若是将心比心,大家觉得黛玉遇到这样的事情不是黛玉本人的错,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认为秦可卿就是个不自爱的人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