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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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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二十六人(一)(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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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教育局为了‘捂盖子"而暂时没有惊动家属,这事也不能被平安无事地压到今天。”

    “所以,”李清麟缓缓道:“卷宗里记录的基本事实,一开始就是错的。”

    “错了?哪里错了?”张焕一脸懵地打开卷宗。这次李清麟没再卖关子:

    “三天前?不,那封信或许确实是三天前到达教育局的,但真正的案发时间,必然早于这个时间。匿名信是怎么进入教育局大楼的?”

    “卷宗上没写。”张焕沉吟:“也许和A市警署收到匿名信的方式差不多,连首都警署都查不出的东西,别指望地方警察能更加专业。”

    “去查当天进出大楼的人,你们会有收获的。”

    张焕“刷刷刷”地记了下来,头也不抬道:“继续说下去。为什么真正的案发时间必然早于教育局收信的时间?假设凶手有两个人或者多人,一人邮寄恐吓信,其他人在大巴上劫持人质,不行吗?”

    “既然说到了信,刚才的问题还是提一下吧。”李清麟的语速开始快了起来——这是他精神逐渐放松的征兆:“那封信和此前任何一封相比,最重要的不同点,是上面首次出现了索多玛的标志。”

    张焕骤然睁大了双眼!

    李清麟观察着他的表情,然后莞尔一笑:“他们为何要使用索多玛的标志,是为了向警方挑衅和炫耀吗?显然不是。他们原本不打算那么做的,因为迄今为止,他们还未曾找到一个合适的、将‘索多玛"这三个字公之于众的好时机;选在K市这座四线城市作为它的首次公示地点,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他们最后还是这样做了,是因为我的自首。”他笑得云淡风轻,仿佛谈论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无关的第三人:

    “计划被打乱之下,他们只能与我做出切割——所以,这次的恐吓信里不会再出现我的名字。刚才你又提到这次他们换了‘马甲",显而易见,他们只能换一种方式标榜自己,否则谁知道‘犹大"是个什么东西?”

    “解决了第一个问题,就能确定这次并非模仿犯罪,也就解决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案发时间早于三天前。很简单,索多玛不可能冒没必要的风险,赌定一件尚未成功的犯罪一定能够成功。当他们发出信笺的时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一切已成既定事实。”

    发出信笺需要多久才能到达?同城大概一到两天,同省异地可能两三天,不好确定。张焕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们前出发,正常情况下三天前应该已经到达S市了,可……”

    可是,第一具尸体,是在高速路旁边的河沟里发现的。难不成这么多天过去了,大巴车连高速路都没下?

    “你刚才还说,”张焕努力地试图回忆之前他们的谈话内容:“教育局应当已经在收到信后立刻通知家属,即便他们不通知,那些保持每天联系的家属也会察觉到反常之处;可你又说案件发生于三天之前……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仅通过文字交流很难分清对方是不是本人,想要避免被家属怀疑并不是一件难事。”李清麟悠然道:“真正的问题出在教育局的应对措施上——他们本该收信当日就报警的,但却没那么做。你或许可以问问他们的负责人,事实是否确实如此。”

    张焕一边飞速记录一边追问:“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你是某政府部门负责人,收到一封自称绑架了本单位二十几名工作人员的恐吓信,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我会报警。”

    李清麟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用那么政治正确——我不是政审你的领导,你说些不那么正确的回答也不会有事。”

    张焕抿了抿嘴,这次答得很诚恳:“实际上,我大概会第一时间先跟大巴上级别最高的人联系,如果联系上确认安全,那么恐吓信就是狗屎,不必理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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