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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物的逃犯,又是怎么混进去的?难道这里是他入狱前的住处?如果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何在,难不成是他要找人,而这个人恰巧正是小区里的居民?
他从不是个喜欢“想太多”的人。比起思考,他更喜欢直接动手。来这里之前,他精确地计算过他和李清麟分别从各自出发所需的时间:他打车需要十分钟,而从窝囊废那个小区出发的李清麟,即便出门就打到车也需要二十几分钟,更不用说以李清麟目前的实际情况,他绝不可能打车——现在所有营运的出租车和快车,都安装了直接接入警方系统的人脸识别设备。
然而直到晚上八点整,他都没能见着哪怕一个疑似目标人物的身影。难道李清麟真是坐车来的?虽然警方现在没有全城通缉,可他已是人尽皆知的杀人犯,谁又会蠢到窝藏这么一个麻烦人物?向来不喜欢思考太多的他也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不,不能这样下去,必须冷静下来……妈的!早知道会等这么晚,他该买点儿吃食垫垫肚子的!
肚子“咕噜”一声,他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再抬起头时,奇迹出现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终于映入他的视线之中——从那个令人望而生畏的高档小区里施施然走出来,赫然是黑白格子上衣、白色裤子和休闲鞋——
他感觉,时间和呼吸全都在这一瞬间停滞了。
不甚明亮的路灯灯光之下,高瘦男人的脸泛着不正常的青白之色,和他那修长身形完全不匹配的、又宽又平的脸上没有半分属于活人的灵动,竟仿佛是具行尸一般。再联想起之前“窝囊废”的忠告,他瞬间就反应过来了:这就是李清麟!他脸上明显是易了容的!.br>
他的右手摸上了裤袋里的枪,却并没有下一步动作。李清麟显然没注意到他:这个时候,小公园里还有不少大爷大妈在跳广场舞,还有年纪更大的在颤颤巍巍遛弯儿,他混在人群里,实在太不起眼了。
眼见着李清麟独自一人走进公园里的小树林里头,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等,立刻便跟了上去。由始至终,他都保持着与李清麟前后二十米到三十米之间的距离,以免被对方发现;事实证明,李清麟确实根本就没发现他的存在,而是不疾不徐地沿着林荫道散步,闲适悠然地活脱脱像个退休的老大爷——
好几次他都想掏出枪直接给对方的脑袋开个窟窿,就像昨天早上对那个倒霉的警察所做过的那样。可是不行,每当他想这么做的时候,总会不合时宜地遭遇两三个同样“饭后百步走”的大爷大妈,根本下不了手!
就这么僵持了约十分钟,李清麟终于放慢了脚步。他四下观察一番,惊喜地发现此地正是绝佳的狙击地点:周围无人,树木环绕,安静而隐蔽——
再见了!我的猎物!
他无声地狞笑着掏出手*枪,奇快无比地开了保险;而就在同一时刻,电光火石之间,李清麟也动了!
“砰。”
很轻的、沉闷的一声枪响,声音小得只有在场两个人能听见。他先是感觉右手手腕一麻,手里的枪便飞了出去——对,枪是飞出去的,因为子弹的冲击力实在太过惊人,他被“带”得直接仰面栽倒在了地上!
他感觉右手很痛,可现在他根本叫不出来。李清麟那张活尸一样僵硬的假脸悬在他头顶,嘴咧成了小丑一样夸张的弧度,衬着他那死白的脸色,简直恐怖到令人作呕:
“你好啊,孙杰。我们终于见面了!”
他本想呼救,可下一秒,李清麟的手就劈在了他的太阳穴上。三秒之后,他心不甘情不愿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意识再次回归之时,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间封闭的铁屋子之中。李清麟就坐在他对面的塑料椅子上,手上把玩着一只黑黢黢的小锤子。他下意识地挣了挣,才发现自己双手被手铐铐在了背后,两只脚也被绳子给牢牢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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