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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而是用几根木桩,加上一些杂草,拼凑而成!
要多简陋,就有多简陋。
林朝武估计,只要一阵大风,就能将他们的房子给吹跑!
而他的出现,让当地的市民感到非常的意外。
因为在他们这里,大多都是黑人。偶尔会出现一些白种人,但他们总是高高在上,趾高气昂,根本就不会去看他们这些百姓。
可眼前出现的黄种人,正在不停的打量着他们。
随便聊了几句。
林朝武对于这里的环境也就是有了大致的了解。
整体来说,大家都是刚刚独立,就以黑叔叔的治国水平,非洲能富裕了,那真的是谢天谢地了。
而随后,当面对社团的报复的时候。
林朝武一不小心大开杀戒,整个社团就此开始灰飞烟灭。
他本来就是随性而为。
走到哪里算哪里。
而后,林朝武发现自己的内心开始躁动起来了。
他喜欢这样的生活。
这种冒险的生活,从前的感觉太过于枯燥,而在这里,他感受到的就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悸动。
强者是会被人给依附。
当地的一个混混找到林朝武宣布了自己的臣服,他说愿意追随林朝武,因为,他是强者,犹如天神一般。.br>
他是眼睁睁的看着林朝武是如何轻易的把人撕成了两半,也是看着林朝武是如何躲开子弹的。
就算是藏匿在暗处的子弹都不曾伤害到林朝武。
这个人,他不是人,就像是神明一般。
林朝武对于这种人的追随并不感兴趣。
这踏马都穷成什么样了,还要追随自己,有资格吗?哪有那么容易?
所以林朝武抓住那混混的衣领,一把将他提起来,威胁他,让他赶紧滚蛋!
这混混也是大惊失色!
他虽然不胖,可也有一百三四十斤重的样子。
结果,林朝武单手将他提起来,这力量,简直太强了。
他连忙告诉林朝武说道:“这里之所以这么乱,是因为这里有好几个军阀力量。几方势力基本相等,但是,只要林朝武动手,就一定是可以解决掉这几方势力,只要掌握了这些人,他甚至可以撼动总统的地位!”
而后,林朝武问了一个问题:“他们很强吗?”
这个黑人的回答是——“很强。火力很猛,需要招兵买马!”
林朝武点点头,他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到底,这群家伙能不能杀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