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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月在城里有户口有工作日子都不好过,更何况这样一家人。
李如歌当时瞧见那两个姑娘都穿着皮鞋,几个人的衣裳也都不错,后来才明白咋回事,据说那些东西,都是将老太太从房主那又偷,又讹,反正都不是花钱来的。
几位邻居一听要买这套房子的夫妻都在糖厂工作,这个还是当兵的,都抢着表明自己的态度。
那位老太太更是就跟相看女婿似的,满眼欢喜的盯着周朝阳,这位周同志那就更不用说了,哎呦呦,当兵的好啊,这下咱们这里可算能消停了。
是啊是啊,这几年这日子过的,院里晾晒几件衣裳,都得看着。
行了行了,咱们也别耽搁人家去办正事了,那啥,你们赶紧去把手续办了吧,免得夜长梦多。
对对,这样李主任也好赶紧撵那家人搬家。
一家人在几位邻居的催促下,赶紧去街道办了手续,然后又赶在下班前,去房管所,把地契换成李如兰的名字。
这期间别说有人难为他们一家,就是多说一句废话的都没有,感觉能把这套房子卖了,街道那几个工作人员比他们一家都着急。
因为一直有买房子的想法,家里的钱几口人这里都有,也都带出来了。
以往他们家的钱都收在李如歌的空间里,这次还真是,为了买房子,她爹身上也带着几百块钱。
加上冯元恩给的两百块钱定钱,这里还有江大虎前几天给老丈人的两百块,三口人把钱都掏出来,才凑了七百多块钱。
那房子说是周朝阳买一半,不过几口人都清楚,这房子小周同志不可能要。
而且街道上的人也说了,房产证上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所以他们一家人也没想让周朝阳掏剩下的钱。
可这才七百块钱,离一千二还差着一大截呢?
想到冯元恩拿走的那些肉,李如歌刚要说让他爹去找冯元恩,就见周朝阳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
刚刚他说出去一下,谁都不知道他去哪了,还以为他去厕所了。
就见刚从外面回来的人,一看见他李叔,就开始从自己的绿色挎包里往出掏啊掏,然后就掏出一大堆钱来。
这里是一千块钱,我刚从银行里取出来的。小伙子说完,脸还红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平时也不怎么注重存钱,就这么多存款,要是不够,我去我大哥那里借点。
够够,够了,我们这里还有七百块哩,那啥,朝阳,你就,这钱也算是婶子一家借你的,等小冯那边把钱送回来,我们就还你。
不用还,不是,不用急着还,这一千你们都拿着吧,那房子我看收拾也得不少钱。
那也用不了这么多,再说你忘了,那些好吃的肉李如歌压低了声音,我和我娘把那些肉都卖了,估摸能卖好几百块钱。
周朝阳知道李叔一家在城里有销售东西的门路,也没多问,只得接过块钱。
几个人凑钱的过程,李淑芬自然没看见,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收钱这事她自己也操作不了,按规定,必须要三个人以上,尤其这套房子还是他们经手最贵的一套。
他们一家也算是经历了这个时代买卖房屋的过程,咋说呢,呵呵,是真简单啊。
他们一家先是在街道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而且还不用本人来签字,也没有身份证一说,只需他们一家把钱凑足了,提供一下李如兰的户口本,这件事就算完成了。
而且两户一起买的房子,也没要求那张地契上非得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周朝阳只是在街道这边登记一下,自己是某某街,某某胡同的住户,这件事就算完事了。
当然,这房子要真是两户一起买的,你不写人家名字人家肯定也不干。
甚至都要在产权证上明确划分好了,两户人家谁持有哪一部分,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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