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鏖战万星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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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娶妻聘礼天经地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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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百草特别提出,有些人为了达到骗人的目的,花言巧语都会使用出来。

    他们有不良想法,于是用尽心机,百般引诱,以求婚事的另一方允许自己的要求。

    你们这里的青年男女结婚年龄都不大吧?顶多也就是岁?

    他们这样的青年男女有何见识,不知不觉自然坠其术中,成了怀有不良企图之人的俘虏。

    即使被骗的一方觉得这个事情有点不妙。

    但是两个人到了那个程度,难免觉得情不可却,勉强应允也是有的。

    别管哪种情况,到得后来,都造成很大问题。

    那个不诚心的人目的既达,自然立刻变脸,或者虐待对方,或者将对方抛弃。

    而那被抛弃的人当初是自己答应的,自己情愿的,旁无证人。

    也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吃,连冤枉也没有处叫。

    据我所知,自古以来,这种事情屡见不鲜,你们这里这种事情不知道有多少,肯定少不了。

    假使经过媒妁的中间斡旋,商量斟酌,这种女干诈鬼蜮技俩当然不至发生。

    至少也会大幅度下降。

    这是第二项好处&ash;&ash;让那些偷女干取巧之徒,不管是男是女,都没有市场。

    老哥,这个好处我这样说你清楚不清楚?

    还有,你也是反对这样的做法,在你的大城里,不希望出这样的人吧?

    老城主拉麦气忿忿地说:当然不希望!但是已经真有!

    老妹这个新法一推行,那些小崽子敢再犯,我捏出他蛋黄来!

    陈百草暗中叹了一口气,摇头不止。

    怎么又来这么粗鄙的话语?难道你就不会来点儿花样?

    也不顾和他置气,说起下面一个好处。

    第三个好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减少夫妻的离异。

    男女一经婚配成功,成为夫妻,正常情况下,就应该一生一世不分离。

    实在不能保持婚姻的时候,才可以男子出妻,女子下堂求去。

    夫妻二人非到万万不能同居的时候,才可以出此下策,亦是无可奈何之事。

    但是,如果可以委曲求全,和好相处,弥合二人之间的矛盾,终以不离异为是。

    因为夫妻离异,究竟是个不祥之事。

    不但在二人心里造成极大伤害,也对原来本来是关系很亲近的两家结成仇家。

    但是,最大的伤害,是对孩子的伤害!

    因为他们作为父母的二人离异,使得孩子再也不能同时得到父爱和母爱。

    不过人的心理都是厌故而喜新的。

    男女二人虽则嫁了娶了,隔了一晌,看见一个漂亮的人,难免不再发生恋爱。

    既然发生恋爱,当然要舍去旧人,再去嫁他娶她了

    自古以来,夫妻因此而离异的着实不少。

    如果嫁娶的时候,限定他必须要通媒妁,那么就有点不能自由了。

    刚才请媒妁的,何以忽然又要请媒妁?

    他自己一时亦开不出这个口;况且媒妁跑来跑去,何等麻烦,当然也要交付一定的费用。

    嫁娶的时候又不知道要费多少的手续,那么他们自然不敢轻于离异,希图再嫁再娶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如果离异以后再婚,那就是二婚了。

    既然有人专门通媒妁,就必须把这个二婚状态告知对方。

    就是说,作为司媒妁的专业人士,也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专家,要对二婚这个人作一个评价。

    这个评价,用指标表示,以头婚的人作为一百的话,那么二婚的可能就只有八十了。

    这当然是在其它情况都一样的情况下,只根据婚姻状况进行评价。

    这个价值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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