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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儒尊,诗成传世惊诸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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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浮云砚,血蟾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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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仲,你说得对,是三叔过虑了。”

    见他自信满满,董成也被说服,答应下来:“我这便让人把达府诗篇首稿送到双须公府邸,至于这鸣州首稿……”

    略一沉吟,他继续道:“小仲,你有心把首稿留下造福董家,这是一件好事,但留在三叔这里,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我觉得,此稿你可交给老太公,以老太公的本领定能物尽其用,把鸣州首稿的才气,发挥到极致。”

    董成的提议,不无道理。

    董仲思量片刻,点头同意。

    两人分工,董成带着达府首稿离开,而董仲则带着鸣州首稿,前往董家后院。

    董家,后院。

    董仲立于竹林外,朗声高呼:“晚生董仲,求见太公!”

    “晚生董仲,求见太公!”

    声音回荡,在竹林中久久不息。

    请示过后,足足盏茶时间,年迈的福伯才缓缓走出。

    “仲少爷,请随老头子来。”

    福伯开腔,说完已转身,又走入竹林内。

    竹林,茅屋。

    老太公坐在躺椅上,悠闲的歇息着。

    见得董仲前来,他适才坐起,笑谈:“小仲来啦?坐吧。”

    董仲应诺,在太公面前坐下,恭敬道:“太公,我这次来是想要将一物交予您的,希望您能将它物尽其用。”

    一坐下,他已直入主题,将那鸣州首稿从腰后背篓拿出。

    背篓,是文士必备。

    造型小巧,携带轻便。

    其内空间不小,可放笔墨纸砚及一干杂物。

    “这是……!”

    看到这一页首稿,老太公端正而坐,面带惊色。

    他珍而重之的伸出双手,将它缓缓拿起。

    纸是寻常纸张,可有了鸣州诗篇的加持,却宛如世间最佳的白玉,入手冰凉玉润。

    诗篇字字如珠,其上更有墨香久久不散。

    “好诗!此诗,应当就是今日闹得满城风雨的那一首鸣州诗篇吧?如此诗篇,也难怪那位黄县令会贪墨。”

    老太公赞叹。

    他虽已是迟暮之年,可身为一名文士,对于鸣州诗篇首稿,同样爱不释手。

    “回太公,正是晚生从那县令手中讨回的诗篇首稿。”

    董仲解释道:“晚生想将这篇首稿留在董家,作为镇宅之宝,为董家引来充足天地元气,福泽一族。”

    太公面露异色,郑重问:“鸣州首稿珍贵无比,你若带在身上,同样有助于日常研修文书,此事你可考虑清楚了?”

    董仲点头,将说服三叔的说辞,再次说出。

    听他说完,太公哈哈大笑:“好!好一个自信的状元郎!太公相信你,以你之才,这鸣州诗篇,日后定能再写出!”

    话罢,太公不再推托,而是珍重的将首稿交给福伯。

    福伯会意,将首稿拿入茅屋中。

    鸣州首稿,算半个才气之宝,但仅凭首稿是不足以吸引天地元气的,还需要经过简易的‘处理加工。

    唯有让才气如鱼饵扩散,才能引来源源不绝的鱼儿上钩。

    种种繁琐后续,董仲相信,太公自有手段处理。

    完成任务,董仲拱手告辞:“太公,首稿交到你手中,晚生便先告辞了,不打扰您老人家歇息。”

    “且慢。”

    太公制止道:“小仲,你这次可是给董家留了大礼,若就这样让你空手而归,家里人岂不是笑话我这老家伙吝啬?”

    听闻此言,董仲重新坐下。

    不消一会,福伯重新从茅屋中走出。

    在他手中,还拿着一个砚台。

    砚台巴掌大小,厚实,应分。

    砚台呈青蓝色,颜色似蓝天,其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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