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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张三就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打通之后说自己在哪,为什么杀人了,以后不能给父母养老,让他们原谅自己。”
“说完之后,张三就挂断了电话,想着自己应该用什么办法自杀。”
“张三的父母接到自己女儿的电话之后,紧张的不行,马不停蹄的赶往女儿说的地址,并且报了警。”
“为了挽救女儿的性命,张三父母不停地给张三打电话,希望能够打消她自杀的念头,但一直都没有人接听。”
“在张三父母的努力下,张三终于接通了电话。”
“父母告诉她,自己已经报警,让张三千万冷静。”
“但张三一心寻死,根本没有把父母的话放在心上,挂断电话之后,张三终于确定了自己的自杀方法-----悬梁自尽.......”
“当张三刚刚用脚踢走脚下的凳子时,警察叔叔破门而入,将正在自杀的张三救了下来。”
“张三自杀失败,警察叔叔在询问整个事情过程时,张三供认不讳,对于自己杀死金四的原因和过程供认不讳。”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行为算自杀吗???”
“张三捅死了金四,那么她应该怎么样判刑???”
“张三在明知父母报警后仍不离开案发地点,算是自首吗????”
对于这个前世争议就比较大的案子,要武杰虽然已经知道了案子的结局,但还是有些自己想法的。
“这个....张三肯定是属于故意杀人,而且并不是她本人报警,所以不能算她投案自首,死刑没跑了!!!”
“我也觉得,只不过是分手而已,张三也太极端了,竟然把金四杀了,虽然事后选择自杀,但她也没死成不是???所以要我来说,还是应该判死刑的。”
“虽然张三知道父母已经报警之后并没有逃跑,但她已经完全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所以只能被判处死刑。”
“我的天啊,分手就被杀,我都不敢谈恋爱了.......”
“这次张三也太极端了,上次我看到的另一个案子,女方作为护理人员,硬生生捅了男朋友十八刀,最后被判定为轻伤........”
“就是,集美们,千万不要意气用事,杀人和阉人,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可是有两条人命在其中垫着呢。”
“卧槽,学废了学废了,我男朋友再惹我生气,我就把他阉了再分手!!!”
要武杰看着直播间里越来越歪的弹幕,差点一口茶水喷到电脑屏幕上。
“咳咳,我给大家讲案例,只是为了增加各位的法律常识,增加民众的平均律法水平,不是为了教你们怎么样钻法律的空子,规避死刑!!!!”
为了避免弹幕更歪,要武杰直接开口讲解案例的结果和原因。
“第一,张三知道父母已经报案之后,并没有逃离,而是继续选择自杀,所以可以算作自首。”
“先别着急反驳我。”
“同学们,如果你们杀了人,得知别人已经报案,你们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肯定是逃跑嘛,这个属于求生之心,人人有之,并不丢人。”
“但是张三呢???”
“在她知道父母已经报案的事实后,并没有任何逃离案发现场的想法,而是继续认真的想着自己应该如何自杀。”
“司法解释中,有一种能逃而不逃行为,是什么情况呢????”
“犯罪后主动报案,虽然没有表明自己是作案的,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是交代自己的罪行,或者明知道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司法机关逮捕,且工人犯罪事实。”
“这个其实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叫做论法不同。”
“但其实这个案子的真实情况,远比我所讲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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