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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定会追查到底的性格的两女没有反应过来。
见两人还站在原地没有跟过来,白夜不由得说到,“快过来,准备去吃饭了。”
“不彻底验证一下吗?”数美问道。“打听著名的小说家应该不难吧?”
“吃完了饭可以去碰碰运气。”虽然并不是非常的饿,但是白夜现在只想吃饭。
“出于写作对环境安静的需求,如果你们真的想要验证一下的话,我们可以直接去最上面的二十四楼,随机找两个房间试试运气。或者直接跟酒店联系,说要拜访病重的小说家新名任太郎,反正问题不是非常大。”
白夜相信知道新名任太郎病重的消息之后,酒店绝对会希望这个著名小说家搬走的,毕竟一个随时可能身亡的客人,实在难以让人放心。
总之,点餐开始了。
数美并没有跟白夜客气,甚至还非常女主人的招呼毛利兰一餐,不要为白夜省钱。
白夜不懂日料,但是一看菜单,就知道这个地方非常的商务。
白夜只希望味道不要太像仿膳,别的……能吃饱就好。
“饮品要什么?”数美问白夜。
“酒肯定是不可以喝的,果汁汽水都多来一些,反正那么高的额度,不怕花钱。”白夜表示不想选,我全都要。
“真是的,把自己的钱当做可以报销的公账去花可不是好习惯。虽然你有了自己的事业,但是储备一些防止意外的资金是非常重要的,哪怕是庆祝也不可以无意义的浪费。”
“我以后会注意的,那么,你们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就先这些吧,已经非常多了。”小兰家里虽然并不穷,但是她自己的花销一直不大,各种旅游的卷,也是依靠着百分百成为人质/被困的霉运换来的。(千年人质!(大误))
等餐期间,白夜悄悄将事记簿放在桌面上,书页无风自动,很快翻倒了【张三】目录下,白夜毫无疑问是第一个,头像还有一层金色的边框,后面是白夜的犯罪档案。
贝尔摩德是正常的彩色相片,名字记录的是沙朗/克丽丝-温亚德,名下只有白夜记录的一件案子。
再之后,是一张黑白的相片。
【广川瞳】
【年龄:27】
【判决:被告人广川瞳,女,和族,1969年10月26日出生于东京市,大学文化,体育运动员,户籍地东京市区街号,住所地东京市区号楼。
经复核确认:1996年4月19日12时许,在东京市区镇多罗碧热带乐园,被告人广川瞳因情感纠纷,把钢丝项链套在了前男友脖子上,然后让钢钩勾住铁轨。利用过山车巨大的拉力一瞬间割掉了岸田雄一的头颅。
上述事实,经确认作案道具钢丝、洒落珍珠上的血渍指纹等物证,证人某某的证言,尸体鉴定意见、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勘查笔录及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被告人广川瞳供认。足以认定。
被告人广川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的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规定,裁定如下: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广川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事记簿确实主动的收录了出现在眼前的【张三】,并且做出了【判决】,而不像贝尔摩德那样,不仅需要白夜再手动收录信息,也仅仅是记录了案件,没有【判决】。
显然,符合相关的法条被触发之后,张三的故事就会被记录下来。
或许也有犯罪已经被警方抓获的原因。
只是出乎白夜的预料的是,事记簿上居然有案件发生时明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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