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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之许大茂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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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微澜(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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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他家里负担有点重,退休工资压根就不够,于是就想着自己也才六十出头,还算年轻,不如再找个活干干。

    七弯八绕的,就被人介绍给了傻柱。

    傻柱很谨慎,没有贸贸然答应,而是先试试了他的厨艺。

    还真成,虽然做菜的路子跟他有一点点不同,但这么些年的经验可不是白给的。

    就老肖这手艺,比他所有的徒弟都强。

    当然得收下了。

    然后再另外找些打下手的,暂时人手算是够用了。

    等以后景乡胡同这些饭馆的小学徒们培养出来,那人手就更足了。

    他这边算是蓄势待发了。

    而娄母那边动作也不慢。

    那一整套的行政手续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娄母有魄力,房子是直接买下的。

    她出了一个人家都不可能拒绝的价钱。

    难怪说要投资一百万呢。

    用她的话讲,开店做生意,能买店面就不要租店面。

    如果实在买不了,要租的话,那也只能签长约,最起码也得签长约。

    房租的话,随行就市就行。

    因为像饭店这种生意,初始投资是很大的,装修这些都是一次性的投入,而且是投入了拿不回去的,只能靠生意慢慢赚回来。

    如果签个一年两年的,饭店干红火了,刚刚开始挣钱,人家房主不租了,那就真得抓瞎了。

    十年就不一样了,到时候该赚的钱也赚了,如果万一房主不续签,那也不担心,到时另起炉灶也好。….

    又或者,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房主愿意卖房,直接买下那就更好了。

    她之前在香江做生意,那也是有血有泪的。

    曾经她也干过一件蠢事。

    当年,她看中了一间店面,可那间店面是人家祖上传下来的,死活不愿意卖。

    没办法,她实在是太喜欢了,就不顾家人的反对租下了,而且还是还是签的短契,只签了三年。

    不过,在那里开店生意可真是好。

    短短一年,就把本钱给赚回来了。

    一转眼,三年的时间就到了。

    房主马上就变了脸,反悔说不想出租了。

    如果实在想租也可以,租金翻十倍。

    那感觉,真是无法形容。

    娄母每回提起那件事情,都是意难平。

    所以,自打那以后,她在这方面就格外的注意。

    这回也是托了傻柱的福,大领导在得知饭店也有傻柱的股份之后,出了不少力。

    房主愿意卖房,也是他从中说和的。

    娄母直说,一定要找机会谢谢大领导。

    可傻柱说了,人家大领导不需要感谢。

    大领导愿意帮忙,主要就是两个原因。

    第一肯定是为了傻柱。

    虽人两人阶层不同,可不知怎么的,傻柱就格外对他的脾气。

    为了傻柱,大领导真是操了不少心,说句不好的,他自己的孩子有的还没让他这么操心呢。

    第二就是大领导的私心了。

    饭店的地点离他家特近,如果以后自己想要吃傻柱做的菜了,就可以跟妻子溜着弯过去吃饭,吃完饭再溜着弯回来。

    如果不乐意动弹,也可以一个电话打到饭店,让傻柱派人给他送菜。

    傻柱答应过了,随叫随到,想吃什么就给做什么。

    对于这一点,娄母当然不会反对。

    大领导这种级别的,即使退休了,那也不是一般人能攀上关系的。

    她巴不得自家饭店跟大领导能一直有联系呢。

    文件手续上的事情办好了,接下来就剩下装修了,不过这个就要交给专业人事了。

    有钱就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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