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置鞬子娶韩家女,西镇城续贸易约(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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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
西域金八千二百二十一斤;
黄金二十一万四千六百九十六斤;
价值二万九千二百斤黄金的白珠(珍珠)、紫金、琥珀、玛瑙等宝物;
扣除杂支,价值四千万钱的二、三、四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计有二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二百斤,三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一千斤,四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斤。
价值零七六斤黄金的一、二、三、四等羊脂白玉山料。
价值四万四千七百六十六斤黄金的相当四等西夜子合玉的玉石籽料。
扣除本年用于玉石贸易等价于二万匹蜀锦的一等丝绸十一万四千二百匹、韩家到西域的贸易所用一等丝绸一万二千匹、西域诸国在西镇的贸易所四三十匹,库中剩余一等丝绸九八千八百四十匹。
库存丝绸尚能支,而于阗国韩家的丝绸三年后可接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