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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乱,报复无已;则天津之人民、房屋皆属可危。内则劳皇上之忧虑,外则启各国之疑衅。十载讲和,维持多方而不足;一朝激变,荼毒万姓而有余。
譬如家有子弟,但逞一朝之忿,而不顾祸患入于门庭,忧辱及于父兄,可乎?国有士民,但逞一朝之忿,而不顾干戈起于疆场,忧危及于君上,可乎?此尔士民素无远虑之故也。
津郡有好义之风,有刚劲之气,本多可用之才,然善用之,则足备干城;误用之,则适滋事变。
闻二十三日焚毁教堂之际,土棍游匪混杂其中,纷纷抢夺财物,分携以归。以义愤始,而以攘利终,不特为洋人所讥,即本地正绅,亦羞与之为伍矣!
内阁中书李如松甚忿曾国藩、崇厚之作为,疏曰:教匪迷拐幼孩,继因丰大业向官开枪,遂致吾民杀戮洋民。洋人率性而为,殊不知吾大清子民,知卫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罪戾。微臣以为,民意难违,不如乘此机会,尽毁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则可一劳永逸矣。
湖广总督李鸿章协奏曰:以中国目前之力,断难遽启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迅捕涉事凶犯,或可以平洋人之气。
左宗棠接旨,叹曰:曾候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欤?数年以来,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
宗棠叹罢,上疏曰:泰西各国与中国构衅,类皆挟持大吏以恫华民,至拂舆情,犯众怒,则亦有所不敢。吾民群起殴杀教民,缘因法人率先枪击吾大清命官,事端起因,咎在法国。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所言,激成变乱,中国萧蔷之忧,各国岂独无池鱼之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