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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国狂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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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房卖了?「四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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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明明我已经预定了,到底是谁买走的。”

    “是我,秦诗!”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身穿着名牌西装,带着金丝眼镜的青年,朝着莫寒他们走了过来。

    那男子,满脸高傲,鹰钩鼻,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刘默雨?”看到了那男子之后,秦诗的眼神之中露出了意外之色。

    刘默雨,秦诗可是一点都不陌生,他不是别人,正是刘家的大少爷,也是刘志远的哥哥。

    号称云溪城,十大年轻企业家之一,也算的上是云溪城之中的青年才俊了。

    看到了是刘默雨之后,秦诗十分的不开心:“刘默雨,你跟我抢房子做什么?你家的房子那么多,根本就住不完,你是故意来气我的是吗?”

    看到了秦诗如此的生气,刘默雨也不在乎,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拿着手中的合同。

    刘默雨直接就来到了秦诗的面前:“诗诗,你是知道的,我从你读书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你了,就算是到了现在,我对你的感觉依旧没有变过,请你做以结婚为前提,做我的女朋友,可以吗?

    只要你答应我的话,这购房合同之上,签的就是你的名字,以后这房子就算是我给你的礼物了!”

    此时,周围的那些人们,都是满脸惊讶的看着刘默雨,要知道,这一套价值可不低啊,足足一万,刘默雨居然只是为了让秦诗做自己的女朋友,就直接送一套房!

    听到了刘默雨的话之后,秦诗的脸色立刻就变得阴沉下来,怒视着刘默雨:“刘少,请你搞清楚,我已经有老公了,他就是莫寒!”

    刘默雨冷冷的看了莫寒一眼,不屑的说道:“有老公又怎么了?如果我猜的没有错的话,你们两个都还没有一起过夜过,只要你愿意和他离婚的话,我不会介意那么多的。莫寒我早就已经调查过了,他不就是十年前的那个莫家的废少吗,不过是一个废物而已。

    你跟着他的话,是不会有幸福的,只要你愿意跟着我,我不会在意你的过去的!做我女朋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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