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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咸鱼娘娘她不想出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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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 (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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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半,戚染染觉得眼前有烛光跳动,闭紧了双眼,不耐烦地动了动。.

    翻身的时候,胳膊下意识搭了下,什么都没有摸到。

    眼皮动了动,接着睁开了眼睛。

    映在眼前的烛光更明显了。

    也是在这时,她才看到,原本该睡在她身边的人,此时正坐在在桌前。

    烛光映在他脸上,轮廓分明,被夜色包围,显得他气质更为冷峻。

    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在干嘛啊?”

    说话的功夫,就要从床上下来。

    宇文宸听到声音,只抬了一下眼,赶在她脚踩在地上之前出声,

    “把鞋穿上,穿好,再过来。”

    天一热,就忘穿鞋的毛病得改。

    “哦。”

    戚染染收回原本想踩在地上的脚,乖乖听话把鞋子穿上。

    差点儿忘了这厮讲养生。

    其实……现在天这么热,光脚踩着多凉快啊。

    可惜,这傲娇根本体会不到这种乐趣。

    只会对她说一句,‘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

    反正里外的意思都是光脚对身体不好。

    戚染染坐在他身边,嘟囔,

    “每次都训我,知道我是你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养闺女呢。”

    “又胡说。”

    宇文宸托着她的腰,让她坐好,正经严肃的语调一点没放松,

    “还不都是为你好。”

    平日里不注意贪凉,每个月到了小日子的时候又要白着一张小脸儿朝他苦唧唧了。

    戚染染扁扁嘴,勉强接受了他的好意。

    凑一眼,

    “你在干什么啊?”

    宇文宸没什么好遮掩的,大大方方让她看。

    戚染染一看,顿时来了精神,

    “这是……”

    “朕觉得你说的对,

    不仅男子是朕的臣民,女子也是朕的臣民,

    朕理所应当应该保证她们的生存安全。”

    此时的他不仅是她的夫君,还是天下百姓的皇上。

    戚染染听着眼底慢慢有了光。

    这——是初步拟定的关于女子的律例。

    因为没有先例可言,宇文宸将能想到的先列举了出来。

    她觉得他这实在是优点。

    有些事情,未必立刻作答,就能是最好的答复,

    深思熟虑后的周全,也是超有魅力,有安全感的。

    在宇文宸初拟定的律法中,写明女子在婚姻中与男子有同样的权利,

    即有离婚的自由,且受北虞律法保护。

    还有,禁止掠卖良民为奴,

    这里的良民,是指良籍,

    因获罪没入贱籍的不算在其中。

    和主家签订雇佣契约,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雇主不能强行建立雇佣关系,

    期间,主家不得杀害,不得贱卖,

    此中贱卖是指,禁止原本良籍的女子,被主家卖入贱籍,女子被发卖,多沦落于乐籍。

    贱籍包括惰民、乐籍、疍户、伴当、九姓渔船、丐户。

    乐籍就属于贱籍之流。

    乐籍之中也会分出高下,教坊司为之最。

    官员获罪,牵连儿女,女眷大多发配如教坊司。

    教坊司虽属礼部,负责庆典及迎接贵宾奏演乐曲事务,

    但属乐户,是贱籍,

    乐户要嫁人,为了不影响将来夫君的名声,必须要做的就是脱贱籍如良籍。

    但因为获罪的官身,除非天家开恩,或是遇上大赦,否则,很难脱籍。

    当然,这是后话。

    (教坊司以乐为主,与官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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