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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的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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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五十七章 让我爱你吧,宝!(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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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歌词来解释。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

    但是无论那种意思,都是在表达那音乐都已经无法装下,要溢出来的深情。

    “Iloveyoubaby,andifit"squiteallright”

    谷</span>(宝贝,我是不是能够爱你)

    “Ineedyoubabytoarlonelynight”

    (宝贝,我需要你来温暖这寂寞的夜晚)

    “Iloveyoubaby!”

    (宝贝,我爱你!)

    “TrustinhenIsay”

    (请相信我说过的话)

    ......

    毫无疑问,这首前世可以几十年经久不衰,被无数不同国籍,不同语言的歌手争相翻唱的歌曲,在这个世界,依旧是让人无法抵抗的金曲。

    当叶未央完整的唱完这首歌后。

    哪怕音乐已经停歇了,但是现场的观众们,却依旧还闭着眼感受着这首歌带来的音乐意境。

    不用去在乎这是爵士还是拉丁抒情。

    也不用去考虑这首歌适不适合现在这个氛围。

    适不适合街头演出。

    每一个观众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首歌真的太棒了!

    这是一首涵盖了世间一切深情的歌曲!

    如果自己的另一半能够给自己唱这首歌,那绝对会幸福到如同上了天堂!

    “太好听了!”

    “好深情的一首歌,听的我只想要回家抱一抱我的老婆。”

    “OMG!甜到发腻的一首歌,但是却让人感到十分真实!”

    “好听!能再来一遍吗,我想学一学,唱给我的女朋友听!”

    “天哪,这首歌肯定会成为年轻人告白指定弹唱歌曲的!”

    “我爱死这首歌了!”

    许久后,大家才回过神来,毫不吝啬的大声的夸赞了起来。

    这首歌真的太棒了。

    比之前不打烊乐队和亚尼斯·马约唱的所有歌加起来,都更加棒!

    包括那首《jito》!

    这首歌不但是能够让古巴人勾起无数回忆的爵士音乐。

    更重要的是,不管是编曲还是歌词,这首歌都太棒了。

    对于一向表达比较直白的英语来说,这首歌简单到哪怕是小学生,都能够听得懂意思。

    这不是嘲讽,而是真真切切的夸赞。

    一首流行歌,能够让全年龄都能听懂,才是能够被大火和传唱的基础!

    叶未央前世,这首歌能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都一直被不断拿出来翻唱,不断被各国的歌手在演唱会上表演,不是没有道理的。

    就是因为这首歌的通俗性和易唱性。

    滨海大道现场聚集的观众们,基本上来自世界各地,母语各不相同。

    但是只要他们稍微懂得一点点英语,那就能对这首歌的歌词懂的大概了。

    特别是最抓耳和让人沉醉的高潮部分,几乎是学前英语教育的水平。

    哪怕对音乐不懂,他们也能在叶未央一句又一句的“Iloveyoubaby”中沦陷,感受到这首歌的无比深情!

    并且在音乐结束后,还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

    “风情万种的一首歌!”

    “如果可以的话,再唱一遍吧!”

    “天哪,这太棒了,听一万遍也不会腻!”

    “再来一遍吧,please!”

    “听得我骨头都酥软了,唱的太撩人了!”

    现场想要让叶未央再来一遍的呼声非常的激烈,甚至比一般演唱会里喊“安可”的还要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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