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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idol中间的正常合约,但与他的要求还有点差距:“四年前看到这样的合约我会毫不犹豫地签下来的,可是现在……我可能会给其他艺人创作歌曲。”
“郑东河?”韩胜浩说。
许鸣鹤会在这个方面对FNC提条件是已经提前与李承协通过气的,现在不过是在双方都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谈一谈条件。许鸣鹤可以做出的让步是他的作品如果给了包括NFlying在内的FNC艺人,使用权自动归属于FNC,但由于他已经是个独立的制作人了,在FNC期间没能够发表的歌曲的版权,许鸣鹤希望能完全归属于自己,作为制作人与其他歌手合作的时候,也能够不受到FNC的干涉。
而FNC方面也会用看起来很合理的说法来拒绝他的要求,李在龙就这样说:“是idol就不可能不受到公司的管理。我们不打压艺人从事创作,写的歌能被外面的人认可,那当然是一件有容光的事。我想你也喜欢‘制作人"的称号,不会隐姓埋名地给别人写歌。你给郑东河写,是受到了前辈的认可,你给昭宥写,会有人猜长得好看的孩子音乐上又有化学反应,会不会还有别的什么,假如你给与FNC艺人同时期回归的人写,会出现公司内部不和的传闻,你给MC梦、李秀那样的歌手写,你的人品也会遭到质疑。idol与制作人之间的界限,不是你想将它们割裂开,就能够割裂开的,偶像兼制作人的本质是偶像制作人。”
听上去很对,但许鸣鹤不能把一票否决权交给FNC,否则很容易变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除非给FNC或者FNC相中的人。因为严格地说,所有搞idol的经纪公司都算FNC的商业竞争对手,不是吗?
但是许鸣鹤不能直接说,不然又是“公司在你眼里就那么不通情理?”,在谈判上他的立场是先天被动的。
他只用表情来传达自己下意识地戒备与抗拒:“我经常逛论坛,粉丝是会从各个角度解读idol的行为的,立场相悖时做什么都不对,歌曲制作这样的行为,不能以放送台的审议作为标准吗?”
许鸣鹤没有办法在以韩国标准不算晚辈对长辈的冒犯的情况下反驳,但他也显著地传达了“我没被你们忽悠住”的意思。
然后继续艰难扯皮,直到韩胜浩出来继续唱白脸。
“我有一个提议,光真签同样时长的艺人和制作人合约,”他说,“只是在我们公司不流行,制作人签经纪公司是很常见的事。”
“你作为制作人能得到公司的帮助,也要分给公司一部分收益,作品优先给同公司的艺人,与别人合作的问题嘛,我相信你心里是有数的。”
“怎么样?”
一般有了点名气的制作人对于经纪公司的需求就不是很强烈了,即使签约,合约期一般也不长。FNC比起原先退了一步,现在到了许鸣鹤抉择的时候。
“假如有第三季《清潭洞111》,代表说的话会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情节。”许鸣鹤说。
“没有精力和人手拍第三季了,可是这样戏剧性的事情,不讲出来也有点可惜,是不是?”韩胜浩笑得亲切又慈祥。
对于“炒作”这一点,在场的人终于一拍即合,达成了空前的一致。
既然FNC不会放弃NFlying,如何在正式出道的时候吸引足够的初始关注便成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清潭洞111》第二季的宣传效果是坚持不了那么久的。
最简洁有效且省钱的方法,当然是抓住“权光真重返FNC”的戏剧性,从组合本身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