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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香江警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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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BANG BANG(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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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限制措施。

    在这种大环境下,黄河实业旗下的纺织公司发展受限,需要转型做自主品牌,找其他的出路。

    于是在李仁杰的建议下,黄河实业开始准备发展做品牌时装,主打青少年时装及运动服饰。

    而叶志明创办的BANGBANG时装品牌,是黄河实业的选择目标,因此发起这桩收购案。

    当黄河实业派人和叶志明接触,有意收购他的BANGBANG服饰品牌,情况却有点意外。

    此时BANGBANG的经营名义上还是由叶志明掌握,但是控股权是属于邱氏家族手中。

    缤缤集团在经营上出现资金困难的时候,叶志明已经把整个业务都打包卖给邱氏家族。

    李氏家族和邱氏家族的关系还算不错,但是交情还交情,生意还生意,一切都是在商言商。

    这次是由崔智云代表李氏的黄河实业出面谈,并请托叶志明做中间人,把这桩交易谈下来。

    最终BANGBANG时装从缤缤集团中分离出来,以一万港币交易,卖给黄河实业。

    叶志明也很乐意促成这桩交易,做起中间人也特别得勤快卖力,让交易双方都十分满意。

    毕竟BANGBANG时装是他创办,倾注很多心血,哪怕卖给龙了别人,也希望它发扬光大。

    BANGBANG交给邱氏家族手中,他们之前没有从事这个行业,未必有什么好的发展前途。

    叶志明深知做时装品牌,一定要靠铺天盖地的宣传,这本质上还是个长期不断的烧钱游戏。

    一对两百多块的Nike波鞋,一对几十块的Yonex,两者质量不大,但是售价却相差极大。

    BANGBANG交给黄河实业来经营,除能够获得巨量的发展资金外,还有其他企业的支持。

    而背靠着这些资源的支持,BANGBANG能够发展成国际时装品牌,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当以后人们了解BANGBANG的发展历史,自然不会忘记和提及他这个品牌创办人。

    是他,叶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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