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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缝纫机前,熟练地剪裁着皮子。
他们的手法娴熟,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老手艺人。
“您看,这就是我们的样品。”
沈沁梅拿起一双鞋,递给沈琰。
沈琰接过鞋子,仔细端详着。
这双鞋用的是牛反绒皮,颜色是亮眼的黄色。
和他平时穿的黑色皮鞋截然不同。
在这个年代,人们的穿着相对保守,这样的颜色确实比较少见。
“四仔试试。我今天穿的衣服不太搭这鞋。”
沈琰转头看向四仔。
四仔一听,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他心里想着,这颜色也太鲜艳了,自己可驾驭不了。
但既然董事长这么说了,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好啊,不过我得提前说,这鞋刚穿的时候有点硬,不过穿久了,皮子就会随着脚型变柔顺,鞋子嘛,还是穿久了才舒服。”
沈沁梅把鞋子递给四仔。
四仔穿上后,走了几步,感觉鞋子确实有点笨重。
他心想,这鞋更适合在冬天或者比较复杂的路面穿,自己平时在车里和走柏油路,还真体验不出它的好处。
“怎么样?”沈沁梅期待地问。
四仔一脸无奈,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总不能说穿着不太舒服吧,只好勉强说:“还行,可能得适应一段时间。”
沈沁梅笑了笑。
“确实一开始穿会不太舒服,但越穿皮质会越软,而且,这款鞋子还防雨,要是推出这款鞋子,借着这波热度,销量肯定能大增。”
“那你来安排。”沈琰点点头。
这时,沈琰手机响起。
“云良”俩字儿明晃晃地显在上面。
“估摸隋宇那头有信儿了。”沈琰一边嘟囔着,一边把电话搁到耳边。
再瞧四仔,对脚上那双鞋稀罕得不行,压根儿舍不得脱下来。
刚穿上那会儿,他觉着这鞋有点硬,走起路来还有那么点笨重。
可这会听说海外的同款鞋,比这还笨重大几号呢。
突然就觉得,嗯,还不错的样子。
“四仔,你这是舍不得脱啦?”
沈沁梅眉眼弯弯,打趣道,“赶巧你跟小琰脚码一样大,不然啊,就算我想送你这鞋,您也穿不上。”说着,沈沁梅露出浅笑。
四仔一听,那叫一个激动。
倒不是这鞋多金贵,主要它是头一双样鞋啊!
往常这种好事,可都是董事长的。
今儿个竟轮到自个儿头上,能不激动嘛!
“真的呀?沁梅姐,还是你对我好!你放心,我指定给这鞋好好宣传宣传,保证没问题!”
沈沁梅心理上直乐,心说四仔可真是个急性子,一丁点儿事儿就激动成这样。
再转头瞅瞅沈琰,脸上没啥表情,也瞧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行,那就照咱之前商量好的办。”沈琰挂了电话,看向沈沁梅。
“不出三天,隋宇指定得把那层楼卖了。他们的货,现在根本没人瞧得上,而且花旗国那几个股东都到咱这儿了。”
沈沁梅点点头,心里明白,就算隋宇不情愿,那些股东也不会由着他瞎折腾。
就隋宇在咱这儿这么一搅和,花旗国集团总部的钱都快折腾没了。
再这么下去,怕是老巢都得保不住。
要是沈琰这会儿把天福公司的货卖到花旗国去,那对他们来说,可就是致命一击。
毕竟咱非凡集团有自个儿的海外仓,成本上的优势大着呢。
“最近咱好多产品都先往国内卖,我瞅着像是故意在控制出口的量呢?”
沈沁梅皱着眉头,一脸纳闷儿。
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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