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港风:当我软柿子?老子硬骨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一章 永远不要考验人心(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张支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推到吴明达面前:“这个月的薪水外加分红。”

    吴明达接过支票一看,上面是整整十万港币。

    吴明达心头一阵激动,他寒窗苦读那么多年,好不容易从法学院毕业,却因为老豆曾经是社团中人,而被律师行业的人排挤,差点连律师资格证都被人设局注销掉。

    无奈之下只得帮一些字头做些保释之类的工作,彻底坐实了烂仔律师的招牌。

    整日里忙忙碌碌,一个月到手不过七八千块,相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已经算是高薪。

    但是在高大上的律师行业,那些有背景或者运气足够好的年轻律师,在执业三年后普遍可以进入大公司当法务,或者加入知名律师事务所,一年的年薪轻轻松松破三十万,工作时间又清闲,比一般做生意的老板都要来的轻松。

    吴明达曾对那些幸运儿羡慕不已,没想到今日,他也成了幸运儿的一员。

    吴明达暗自下定决心,今后死也要抱定李乐源的大腿。

    吴明达颤抖着收起支票,一脸感激的看着李乐源说道:“多谢乐少给我机会,我一定拿命出来拼。”

    “吴律师,公司现在太冷清了,你明天开始帮手招人,其他人可以慢慢招,一定要先招一个前台文员。”

    “了解,乐少,有咩要求阿?”

    吴明达看向李乐源,李乐源愣了一下,开口道:“长得靓,认字就得,关键是长的靓。”

    “ok,乐少那我先去忙,有事喊我。”

    能做律师的都是人精,吴明达看出李乐源似乎有事要对旁边的光仔和阿俊讲,忙识趣的找了个借口离开。

    “阿俊,这间大正建筑公司,我会给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这样等你以后考上了警校,无论是拿钱打点上司还是和同僚打好关系,都不用考虑钱的事。我有把握在一年内把这间公司的规模做大,百分之二十的分红就足够你衣食无忧。”

    李乐源神色郑重的说道。

    “乐哥,我只是帮你跑跑腿,不需要给我这么多的。何况我从小就吃百家饭长大,没有你我早就饿死了,你给我这么多…”

    阿俊手忙脚乱的推辞道。

    “大家是兄弟,我给你钱也是有私心的…”

    李乐源打断阿俊道:“你要做差佬的嘛,以后你爬的越高,就越能帮到我,我也就越安全。”

    “是阿,阿俊,大佬给你你就收下喽,反正我嘚欠大佬的,也不仅仅是这一点。”

    光仔笑着说道:“大佬都帮我做到堂口大佬了,我还不是厚着脸皮坐上了这个位子,做兄弟,在心中嘛。”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