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离婚后的我太受欢迎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三章 办成典型案件(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判二缓一?那未免也太便宜她了?这种人不把她送到提篮桥住几年,是不会悔改的。”栗娜为男友抱不平。

    “这个得看男方父母的态度,如果检方选择起诉,那么男方被骗婚的事情就瞒不住。你也知道,中国人讲究的是家丑不可外扬,被外地女人骗钱,总归不光彩,所以有极大的可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顾婕做出专业判断。

    “如果想改变检方的态度,除非你能联系上翟菁菁的第一任丈夫,毕竟翟菁菁的那辆宝马就是从他手上骗到手的。”

    “假如你和翟菁菁的第一任丈夫,都坚持要求以诈骗罪的名义起诉翟菁菁,那么检方考虑到翟菁菁是惯犯,性质比较恶劣,还是可能会对翟菁菁发起起诉,毕竟诈骗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并不是民不举,官就不就了。”顾婕给出建议。

    栗娜有些疑惑,“为什么要找到翟菁菁的第一任丈夫呢?他的态度很重要吗?”

    顾婕给出答案,“虽然翟菁菁从苏淳这儿骗走了一套房子,可是翟菁菁和苏淳两个人毕竟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且苏淳履行协议书的相关义务。”

    “从法律层面上讲,你很难认定苏淳是被迫放弃房产的。除非苏淳以敲诈勒索罪的名义来起诉翟菁菁,而不是诈骗罪。”

    “毕竟翟菁菁之前多次威胁过苏淳,要去相关部门举报苏淳,严重影响了纬业科技的正常经营。苏淳为了保住纬业科技的股权,被迫放弃东郊华庭那套价值千万的别墅。”顾婕给了个思路。

    “敲诈勒索罪吗?”苏淳若有所思,这倒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栗娜毕竟在权璟工作过几年,她很快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顾婕,这两年利用结婚来洗房的现象越发猖獗,翟菁菁只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你说我们有没有可能说服检方,让他们以翟菁菁骗婚案契机,将这个案件办成典型案件,办成虹口检察的精品案件,打击一下日益猖獗的"洗房"现象?”栗娜提出假设。

    所谓“洗房”,就是一种新型的财产转移手段。他们以结婚为幌子,通过巧妙操作将一方的婚前财产转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让另一方获利匪浅,其中绝大部分受害者是男性。

    在中国的婚恋市场,男人为了结婚,需要准备房子。有了房子,在婚恋市场才拥有优先择偶权。

    原则上说,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伴侣没有关系。正因如此,导致很多有心人产生“洗房”的想法。

    “你之前买的房子面积太小了,等宝宝出生了就不够住了!不如我们现在把他卖了,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到时候你父母过来住也方便。”

    “你现在的房子距离咱俩的工作单位有点远,交通太不方便了,我们把房子卖了,买套离单位近的,这样我们上下班也方便。”

    打着为对方考虑的旗号,怂恿对方处理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重新购置婚房。一卖一买,对方的婚前房产,就轻轻松松变成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的人是想和伴侣共度余生,要求房产加名的人结婚后不久就会暴露本质。要不了一两年,这段婚姻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最后以离婚收场。这个时候,婚后购置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得被对方分走一半。

    顾婕反应很快,一下子就明白了栗娜的打算,“你是不是想把翟菁菁的骗婚案告诉龙阿姨?”

    龙阿姨以前是东海检察院的退休老干部,在检察系统还是有不少影响力,虹口检察有不少领导曾经是龙阿姨的下属。

    如果龙阿姨愿意出面推动这件事,那么翟菁菁的骗婚案有很大可能被虹口检察办成典型案件。

    除了签租房合同,苏淳就没有和房东龙阿姨打过交道。他以前没有和这种级别的退休老干部打过交道,也有他的顾虑。

    “如果你去找龙阿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