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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恼火。
堂堂一介捕快,真就连脸都不要了是吧?
刘老爷倒是大方,随手就是一两银子扔了过去。
那捕快接过,顿时喜笑颜开。
“谢刘老爷的赏!”
一副奴才相。
刘不才淡然一笑,直接翻身上马,“楚捕快,请吧?”
说罢,策马扬鞭而去。
“刘老爷,你慢走啊!”
得了好处的捕快忙说着讨好的话。
楚歌暗自一叹,有钱能让鬼推磨,也能让捕快甘心当狗。
什么世界,都一个鸟样!
不再多想,当即上马跟了上去。
“小河村据此约有十余里,沿这条路一直向前,便可到达。路还算好走,楚捕快不妨骑得快一些!驾!”
一甩马鞭,刘不才骤然提速。
他的骑术极好,应该是在军营时的老底子。
楚歌骑术才初成,自然很难跟上。
出镇不久,便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这是想早我一步赶到小河村?”
楚歌有心追赶,奈何荣耀点只剩下5点,就算全加上去,恐怕也难让骑术快速提升。
而且这马,也比不上人家。
无所谓,就让他先去,看他能搞什么鬼!
楚歌不再勉强自己,匀速前进。
十余里不算远,饶是骑术一般,用了小半个时辰楚歌也来到了所谓的“小河村”。
放眼望去,村子不大,也就十几户人家,依河而建,多石屋,确如冯班头所言,附近没有山林和低洼之处,不便于妖尸藏身。
“看样子,冯班头他们遭遇的妖尸,真的很可能是从河里爬出来的。这与我之前所见,倒是不谋而合。”
楚歌心中暗自思量,驱马上前,仔细观瞧。
累于妖尸之祸,村子已经空无一人。
料想昨日妖尸来临之前,村中的百姓就已经迁往了别处。
若不然,便又是一桩屠村惨案。
村子虽已人去楼空,倒也还算干净,至少看上去井井有条。
除了主街的墙壁上有血迹残留,地上有杂乱的脚印、抓痕,路旁有烧尽的木灰,和一些简易的陷阱,并无异常之处。
但稳妥起见,楚歌还是翻身下马,将马栓于路边,自己再仔细地瞧上一番。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妖尸不会凭空出现,更不会凭空消失。
只要循着它们的脚印,定能发现端倪。
可当楚歌打算按图索骥之时,却有了新的发现。
地上有河沙,并且遮挡了大部分的脚印。
所以昨晚是起风了吗?
楚歌眉头微皱。
河边总有河沙,被风一吹,自然哪儿哪儿都是。
可是,这些更深的脚印,为何只残留了薄薄的一层?
脚印越深,积存的河沙应该更多才对啊!
楚歌再细看脚印的轮廓,更深的脚印应是捕快长靴留下的。
所以……
捕快的脚印留下了,可妖尸留下的手脚印却大多被河沙掩埋了?
还真是够巧的!
楚歌心中冷笑。
他料想此番前来,或许不会有太多发现。
事实证明,倒真是不出所料。
不过这却难不倒他,普通人见此情形,或许真会抓瞎。
但他有鹰眼在,目力之强,岂是凡人可比?
“我倒要看看,这群该死的妖尸能藏到哪儿去?”
楚歌双眼如电,扫视周遭,很快,一组妖尸的手脚印便渐渐映入了他的眼中。
虽也被河沙遮掩,但仍能发现痕迹。
现在只要顺藤摸瓜,定能找到妖尸的所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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