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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桥之后,宋捕头上了马,刘不才则上了马车。
众人再行片刻,已至洛水镇的镇门口。
说是镇子,其实也有城墙,不过不高,残破不堪,也曾抵御外辱,但随着大安盛产公主,已有些年没有打过大仗了。
进入镇子,倒也有些人气。
至少店铺是开门营业的,也有一些行人闲逛采买。
看这情形,比当日的雄关镇要好上不少。
但昨晚的伤亡惨重,又要如何解释?
没有先去捕房,宋捕头直接把众人领到了镇上的酒楼。
因为靠河,所以这酒楼的招牌菜便是全鱼宴。
楚歌本欲同去,但一看招牌菜之后,他觉得还是先去看看冯班头为重。
吃不吃什么的,不重要,重要是办案!
于是和宋捕头手下的捕快询问了捕房所在,便和刘通一道前往。
“我们真的不尝尝那全鱼宴?听说很有名的!”
刘通是个实在人,尤其在吃的方面。
楚歌从马上的包裹里取了一张肉饼递给他,自己再拿一张,边走边吃。
“那河里有妖尸,被妖尸泡过的鱼,你也敢吃?不怕变成妖尸吗?”
刘通一愣,皱眉道:“你真在河中见到妖尸了?可是巳蛇大人一剑断河后,河底也没有妖尸啊!”
“你不信我?”
楚歌反问道。
“怎么会,咱们是兄弟。我哥说了,出来让我听你的。”
“那不就得了!只知妖尸惧火惧怕阳光,却没有听说妖尸畏水。我们小心点儿,总没有错。”
刘通点了点头,“楚老弟,你说得对。我听你的!”
许是因为更加富庶,洛水镇的规模要远大于雄关镇。
一条主街足有三四里长,店铺几十家,可以料想闹妖之前有多繁华。
不过途径几个大的店铺,却都在门旁看到刻字,“刘”。
所以说,这几个大店铺都是刘不才的产业?
想来也正常,入品的高手,搞钱太容易了。
明的,是昔日在战场杀敌无数的功勋武将;暗的,一把西瓜刀能从镇东杀到镇尾,谁见了不得喊声浩南哥。
武力,就是权力,财力!
“可却防不住妖尸……”
楚歌喃喃自语。
片刻之后,捕房已近。
却见到有位妇人抱着孩子被门口儿的捕快一把推翻在地。
“再来滋事,打断你的狗腿!”
孩童哇哇大哭,妇人却努力去抓那捕快的裤腿,央求道:“大人,我家男人是冤枉的。求你把他放出来吧!只要你把他放出来,你让我做什么都成!”
一扯衣襟,那妇人竟将雪白之物露了出来。
那捕快一瞧,眼睛都直了。
“你家男人真不在捕房,要不……等我散值后,我陪你去找?”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妇人感恩戴德,连连磕头,捕快顺手扶起,趁机摸了一把,笑着目送她离开。
楚歌和刘通看在眼里,相视一眼,都有些不自在。
但这样的事情,在大安各县各镇屡屡上演,早已见怪不怪。
为什么那么多的捕快喜欢看守牢房?
除了免费的女囚,还有的,就是这些无助的家属,三言两语,舍了钱不说,有点儿姿色的,人也要舍。
道德沦丧,人性泯灭?
错了,说到底,就特娘这个世道!
“县捕房楚歌,刘通,前来探视县捕房冯班头!”
楚歌和刘通上前,抱拳见礼。
门口儿的捕快一看是同仁,赶忙还礼道:“你们来得可真快啊!诶?怎么就你们二人啊?我们宋捕头,没有迎到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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