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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捕快能处,有事他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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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他们在看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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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也不解释,在院中仔细看了一遍后,才走进房内,继续观看。

    男主人应该是书生,屋里有书架,摆放了各种书籍。

    这户人家的家境相对一般,女主人的衣服都是粗布衣服,从窃贼盗取的首饰盒来看,里面的首饰也都是廉价之物,唯独那一两银子会让人动心。

    里里外外瞧了个遍,最后,楚歌又看起尸首来。

    三具尸首,皆被割喉,可谓惨不忍睹!

    男主人年纪不大,大约二十余岁,样貌还算英俊,身着书生长衫,趴在地上,临死之时,还捂着脖子,试图压住伤口。

    女主人亦是差不多的年纪,死时的面目虽然狰狞,可看得出,也不是个穷凶极恶之人,和男主人趴着不同,她仰面,双手呈爪状,指甲里有残留物,应该想要反抗,但还是被杀。

    至于那孩童,楚歌有些不忍看,他怕控制不住情绪,因为到死时,那孩子都张着嘴,瞪着双眼,惊慌失措。

    这样一户人家,至少从面相来看,应该不会轻易有人结仇,毕竟读书人,修养总在。

    那么,仇杀的可能性就不大。

    既然不是仇杀,家境又贫苦,为何还会遭到灭门呢?

    “从伤口深浅及创面来看,凶手应是持匕首,将三人割喉。尤其杀这个男主人,伤口极其连贯,动作一气呵成,应该是趁其不备,一刀毙命。此人绝对有使刀的经验,且孔武有力,定是男性无疑!而且应该是个右利手!”

    刘班头是老捕快,经验丰富,见楚歌看着尸体,当即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另外,凶手在杀了男主人后,女主人和孩子听到动静,方从里屋出来。凶手又迅速扑上,这一次,因为女主人和孩子的反抗,所以伤口并不连贯,应该是先捅入脖颈,再割喉。这也就是这一家三口,为什么都死在外屋的原因。”

    楚歌轻轻点了点头。

    这房子只有两间房,里屋有火炕,是卧房。

    外屋则是厨房,烟道和里屋的火炕互通。

    这样只要生火做饭,里屋的火炕就热了。

    这一家三口的尸首都在外屋,从现场的血迹来看,并无大幅度搬动和拖拽的痕迹。

    男主人死在靠近房门的位置,女主人和孩子则死在靠近内屋门的位置。

    倘若真如刘班头所言,那么情形应该是这样的。

    有男客来,男主人前去相迎。

    开了院门,客人进入。

    只等男主人关好院门,跟随进屋,先一步进屋的客人,突然抽刀发难,男主人毫无防备,被一刀割断咽喉,捂着脖子挣扎几下,终于气绝身亡。

    内屋的女主人听到动静,忙和孩童一同出来查看,凶手当即扑上,先一刀捅入女主人的脖颈,再割断咽喉,接着抓起孩童,同样先捅后割。

    至此,一家三口全遭杀害,无一幸免。

    此时,丧心病狂的凶手并未直接离开,而是先进里屋找了首饰盒和钱财放于里屋最显眼的圆桌上,再走出房子,将窗户打开,接着,收拾好衣衫,藏好匕首,方才开门而去,并故意将院门大开。

    如此,只要有窃贼进入,瞧见桌上的首饰钱财,定会悄然带走,而这样一来,也就坐实了入室杀人行窃的假象,将凶手的嫌疑完美引向了那些无孔不入的窃贼身上。

    只是,这真的就是真相吗?

    或者说,这就是全部的真相吗?

    对于凶手的身份,楚歌表示怀疑。

    抬眼向外看去,门口儿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围观的百姓。

    楚歌瞧了一眼,不免有些感慨。

    哪个世界都有好事的吃瓜群众,凶杀案,或许能让他们在未来几天内,多一些谈资。

    等等!

    推理小说中,变态凶手都有重返案发现场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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