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聊斋:夺命书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三章 灵画(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什么妖怪?”林煜一愣。

    随即反应过来,“你说的是李文博?”

    冉小夭点头,道:“我没见过妖怪,但那人身上有一股很奇怪的气息,不是人类修行者,不是神,也不是恶鬼,我能想到的只有妖怪了。”

    “你的意思是掏心贼是妖怪?”

    “对,以前我曾听爹爹的朋友,一个老道说过,说妖类修行多不易,而人类乃是万灵之首,全身对于妖怪来说都是宝,食之可延年益寿,还能增长修为,不少妖怪忍不住诱惑,从而走上邪道。”

    “嘶!”

    林煜不禁悚然。

    人类对于妖怪居然是如此宝贝。

    “鬼善食人之阳气,妖食人之血肉,神食之信仰,不愧是万灵之首啊!”林煜感慨,不想人类活着就居然如此艰难。

    “小夭,你能根据对方的妖力顺藤摸瓜抓到对方吗?”

    都掏心挖肺了,肯定不是什么好妖怪。

    要是可以,林煜不介意除去。

    毕竟妖怪的出没已经影响到他钱程了。

    字画什么的,只有和平盛世才值钱。

    乱世,你看谁会买你的字画。

    想到这,林煜忽然觉得自己光是卖画似乎前途有限啊。

    根据钟馗和吕洞宾他们的所说,接下来只会越来越乱。

    他的字画迟早会卖不出去。

    "难道又要寻找新的生财之道?"

    "不,其实我的画可以变得更加值钱,比任何画都值钱。"

    林煜看向自己的浩然正气,心中已经有了方向。

    思考间,冉小夭也表示她无法顺藤摸瓜抓到妖怪。

    她的能力除了精神魅惑,几乎都在控水之上,并不擅长寻人找物。

    林煜也没纠结,心中惦记新的画道,带着冉小夭快步回家。

    抵达临水村的时候,太阳开始下山,村中炊烟寥寥,饭菜的香味弥漫在旷野中,令人口齿生津,明明不是很饿,却也饥肠辘辘。

    回到家中三娘已经忙碌起来,整个厨房都是她的管辖之地。

    看到林煜和冉小夭回来,三娘欢喜道:“煜儿,小夭,你们回来了。”

    “娘。”

    冉小夭乖巧呼唤,走进厨房准备帮忙,三娘却把她推了出去。

    “呵呵,现在娘还动得了,还能为你们做些饭菜,等娘动不了,小夭你可不要嫌弃娘。”

    “才不会呢,娘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

    “瞎说,活那么久干嘛,等我抱了大孙子,也就差不多了,哎呀,锅糊了,快出去,快出去,别打扰我做饭。”

    “行了,小夭,你就听娘的话,来,帮我磨墨,今天实验点新东西。”林煜叫住冉小夭。

    “新的东西?”冉小夭跟着林煜来到书房。

    说是书房,其实就是他们的卧室。

    冉小夭进门的突然,家里还没准备他们的新房。

    林煜打算赚钱后,重新起一间他们的婚房。

    为什么不搬去城里。

    林煜觉得没有必要。

    临水村几乎都是林家人,三娘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大家知根知底,好生活。

    去了城里指不定会出现什么意外。

    再者,林煜也没有进城住的意思。

    乡间田野挺好,取景都方便很多。

    想到林家人,林煜不禁想到林清。

    林清的失踪对于林清家肯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婚礼的时候林煜看到过两人,消瘦了不少,看上去很没精气神。

    林煜没有同情,说到底如果不是林清对他动手,他也不会杀了林清。

    他没有对林清的父母动手已经非常对得起林清了。

    思绪回归,冉小夭已经碾好墨。

    林煜提起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