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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妹说:“左眼,你不要吵,我在思考。”
好家伙,还思考呢,再思考,我都进监狱了。不过,不一定进监狱,因为杀人是重罪,杀的又是他们的船长,估计啊,要对我执行死刑了。
可是,我只有一颗眼球啊,执行死刑,是把我的眼球捏爆吗?唉……想想就疼啊,没想到,我最后,会落得这么惨的下场。
我只能采用“精神胜利法”了:眼前所经历的所有一切,全都是假的,全都是“幻境”。想想就不可能,一个人,如果只剩一颗眼球,早就死了,但我只剩一颗眼球,却还经历着这些离谱的事情,简直比梦境还离谱。做梦都不会有这样的情节,所以啊,这一切都是假的。
既然是假的,就无所谓了,爱判我啥刑罚就判啥吧,大不了一死,最好把我的眼球踩爆,让我在爆浆中死去,就像踩死一只甲壳虫!
估计我在幻境中死去后,在真实的世界中,才会醒来吧。所以这也不是坏事。
唉,既然这样,那就无所鸟谓了,干脆啊,我睡觉吧。
于是我调整了一下轮椅的角度,倚在靠背上面睡觉。我还特意看了一眼空中那只大眼睛,它在一个三角形的框子里,那个三角形,越看越像金字塔。那个眼睛,就好像在金字塔上,长了一颗眼球。
但我不知道那代表的是什么,或许那只是一个投影出的图像,没有实际意义吧。
管他呢,睡觉!于是我躺在轮椅上,睡着了。没有手和脚,睡觉就是舒服。因为我以前睡觉时,总是觉得手脚多余,没地方放,还容易伸到被子外面去。
但是没有手和脚,有个致命问题,就是不能挠痒痒,如果身体哪里痒,只能忍着了,那滋味可真难受啊。
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我被叫醒了,原来是黄豆妹把我叫醒了,她说:“别睡了,要对你进行宣判了。”
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好啊,判吧,判吧。反正我就剩下一只眼了,看看到底咋判。”
只听一个苍蝇宝宝说:“鲁滨,听好了,我们陪审团最终判定,你是有罪的,你的罪名成立!”
我看了看这个苍蝇宝宝,他不是那个法官,因为他没戴假发帽子。估计他是陪审团的成员吧。他也是坐在一个轮椅上。
果然是罪名成立啊。
我心想:无所谓了,对我行刑吧。
这时,却听黄豆妹说话了:“谁的罪名成立啊?”
这个陪审员说:“当然是罪犯鲁滨,他的罪名成立。”
黄豆妹却说:“可是,鲁滨已经不存在了。鲁滨已经死了。”
陪审员一愣:“什么?鲁滨死了?”
黄豆妹说:“对,鲁滨已经死了,而且是被你们的老船长——胡小姐亲手杀死的!”
陪审员说:“既然鲁滨死了,那这个硅胶人,是谁?这不就是鲁滨吗?”
黄豆妹却说:“这个硅胶人,是"非生命体"!他不是生命,他是一个物品,一个工具,我问你,你能给一个工具定罪吗?”
陪审员傻住了,看向法官,希望法官能给出一些解释。
法官说:“你说他是"非生命体",有什么证据?”
黄豆妹说:“那只三角框子里的眼球,知道一切,你可以让它提供证据!”
啊?原来,那只三角眼,并不是针对我啊,还能为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