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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星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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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做沙上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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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听迷糊了,这……这些孩子,不可能是多教授的吧。多教授……能让骆驼怀孕?这我有点无法理解……

    “人参人”听了很生气,说:“怎么可能呢?难道蝉人生的孩子,不算"人"?《沙上世界》的法律,简直离谱到了极点!那你为啥不告别的子女,而是告这个……这个多教授头衔的继承人呢?他只是继承了多教授的职称而已。他好像不是多教授的家属成员吧?”

    唉,这说得还算公道。多教授的妻子们、孩子们争遗产,跟我这个外人,有啥关系?

    不料,这个蝉人说:“树大人,听我说,《沙上世界》的新沙皇上台后,基本上已经不再鼓励,沙上人跟沙里人通婚了。也就是说,跨物种的婚姻,现在已经不允许了。但是就有一个遗留的问题,以前跨物种结婚的,如何解决。如果是丈夫和妻子都健在的,现在基本上就是要求进行离婚操作。”

    人参人说:“可是你的前夫,已经死了啊,你们没法离婚了啊。”

    蝉人说:“对,我这个情况,不属于夫妻方都健在,所以没法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其实也好解决。婚姻自然就解除了。”

    我说:“对啊,对啊,现在多教授已经死了,你们的婚姻,自然解除不就行了?”

    蝉人说:“你说得倒轻巧,自然解除后,根据《遗嘱》,我只能得到一小份遗产,这么多孩子,咋养活?所以多教授在死前,想了一个方法,就是把我转让给(类似于"改嫁")另外一个"沙上人",以便让我继续享有"沙上人配偶"的豁免权。”

    又出来“豁免权”了,好乱啊,好复杂啊……这……“沙上人”,咋越听越像地球人所谓的“人上人”呢?地球人有一个执念,就是“做人要做人上人”。“人上人”,本质上讲,就是“统治者”呗。“统治者”是“人上人”的最终形态!

    “统治者”的特点,就是两个字:“特权”!

    古代,统治者是“皇帝”,“国王”,“沙皇”等等;现代,“统治者”的形态,发生了改变,因为现代自诩“文明社会”,所以统治者披上了“民主”的外衣。

    “现代的统治者”形态,最典型的,就是美国了。熟悉美国政治的人,都清楚,美国的“统治者”,绝对不是总统。总统只是推选出来的一个“职业经理人”罢了……

    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任何一个阶段,都有“统治者”的存在。即使在原始社会,也就是住山洞或者住树洞那种时代,也是有“统治者”的,那时,统治者的名称,或许叫“洞主”,比如同时聚居在一个山洞中的原始人,肯定会有一个最高的统领,这就是这个山洞的“洞主”了。

    古代的皇帝的特权,很直观,比如皇帝一句话,就可以杀掉一个人,甚至株连九族!

    所以,要想避免文明的毁灭(或者说好听点,避免文明的轮回),必须必须废除“特权”。

    统治者具有了特权后,这个国家必然走向灭亡!统治者可以有,特权也可以有,但是不能让统治者有特权!

    也就是说,要么做统治者,要么做“享有特权者”,不能既是统治者,又具有特权。这就是所谓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但是,这要怎么才能做到呢?

    哪个人,当了统治者后,会不去追求各种“特权”呢?

    所以这个问题,无解啊……

    “怎么会无解呢?你就是答案啊。”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声音。这是谁在说话?我就是答案?什么意思?

    “看看你自己,现在的状态,你做统治者,就不会追求各种特权了。”那声音说。

    我的状态?我现在是什么状态?我没有下半身,也就没有“男人的独有欲望”,而且我连手都没有,数钱都没法数,所以贪财对我没意义,贪了财以后,我都没法数。不贪财,也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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