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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宝剑集团的掌门人这么年轻,我还以为是个垂垂老矣的老江湖呢。
关键是,我叶剑中跟你小老弟一见如故,脾气对路!
来,我们先干一碗!”
看他那架势,颇具武侠小说里江湖侠士之风。
余飞心里暗暗叫苦:
“自己酒量有限,这么个喝法,怕是免不了一场酩酊大醉。
我也不能扫兴啊,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两个陶碗一碰,黄色的酒液荡漾,二人如乔峰遇上了令狐冲,一饮而尽!
这酒,没有普通白酒之辛辣,也不似家乡老米酒之醇和,入口清冽,隐隐有淡淡的花香。
“好酒!”
“痛快!”
这时候,几道地道的湘菜已经上桌。
没见叶剑中点菜,估计是老板娘按照他平时的口味安排的。
“来,吃菜!”
余飞抱起醉翁酒坛,只见上书两个飘逸洒脱的“醉翁”二字,后面是一个简笔勾勒的长须文人形象。
“莫非,这两个字出自叶大哥之手?”
叶剑中黑色的眸子透着光亮,面有欣喜之色:
“哦,看出来了?”
“下午在办公室就见识了大哥的一笔好字!”
余飞又把酒斟满。
叶剑中说:
“我生在楚南一个小县城。小县城道路闭塞,老百姓生活艰难。
但唯独这用山泉水酿制的家乡酒堪称一绝。
我本好酒,有一年春节回家,刚好有一家老酒厂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
我就盘了下来。
后来,就有了我们现在喝的醉翁酒!”
余飞点点头说:
“原来如此!这醉翁酒,我还是第一次喝!”
“我那酒厂规模小,产量也小,基本上都销售在当地。
这家饭店的老板跟我是老乡,我经常带朋友来吃饭,所以就储存了一些。
这酒纯粮酿造,没有科技与狠活,第二天不上头,小老弟,放开喝!”
两人又汩汩汩汩干了一碗。
叶剑中看着余飞身上的新衬衣,若有所思地问道:
“小老弟,结婚了没有?”
余飞拿着筷子,直摇头。
“没。怎么,大哥要给我当月老?”
叶剑中面露狡黠。
“恐怕用不着我帮忙,你的桃花运已经来了。”
余飞放下筷子说:
“哦,何以见得?”
叶剑中神秘地说:
“你知道你身上的衬衣是谁送的吗?”
这时候,余飞才把衬衣的故事前前后后讲了一遍。
反问道:
“大哥认识她?”
“饮料大王沈庆厚的千金沈馥丽。”
“哦,沈庆厚?商界的老前辈了,如雷贯耳啊!”
叶剑中接着说:
“你今天下午来之前,我的客户就是沈馥丽。
按照你的描述,所以我才断定,肯定是她。”
余飞不好意思说,跟这个沈家千金没有眼缘。
换了一种方式说:
“这完全是一件偶然事件,她不小心撕烂了我的衣服,又叫人买了一件赔我,很正常嘛!”
叶剑中却还是一个劲儿地夸她:
“沈馥丽身上继承了老沈的朴素的品质,在国外留学多年,仍然没有被带偏,难能可贵啊!
作为沈庆厚唯一的的女儿,她的婚事很多人都在关注呢!”
余飞摸着陶碗的边缘,心想:
“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的菜!
再说了,老大哥,你是没有见过我身边的吴袖,那才是一等一的美人呢!”
他的脑海中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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