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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2002混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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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计算和算计(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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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福克斯的理解看似难于理解,实际上是很正常的。如果换一个场景,假设李伯桦真的要在好莱坞开拍《调音师》,假设主角由詹姆斯·卡维泽来饰演,再选一个合适的导演,那么接下来李伯桦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是在那儿坐等电影上映票房大卖,还是说赶紧去找个合作方分担风险?

    再用阿谋准备开拍的《入殓师》,好剧本好导演好演员,甚至合作方也都很有实力,为什么李伯桦让出去了那么多份额?索尼介入自然有它在票房以外的目的——比如向世界推介日本演艺界,但是这些与李伯桦无关。在《入殓师》在收益是他给自己加的一份保险,仅此而已。

    作为李伯桦来说,虽然《电锯惊魂》可测算的票房在一亿规模左右,但是这个一亿票房实际上是个他没有什么关系的,因为发行总是要交出去的,税收也使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那么按照扣除院线、发行的分成、再扣除制片方的税费,梦想之翼的收益实际上可能在两千八百万美元左右,扣掉制片成本,还有两千七百万美元。

    后面的第二部和第三部制片成本可定会增加,所以每一部的收益可能维持在两千五百万美元的水平。所以李伯桦需要从别的地方把这部分“心理损失”找补回来。

    那么用有限的利润换取支持与合作,还有投资的机会。在李伯桦看来,相当于自己分出去了不到三千万美元的利润和两千四百万美元投资,拿到了对方预期利润中的八千八百万美元;在对方看来,用未来项目的预期利润,锁定了未来两部《电锯惊魂》确定的发行收益三千万美元和制片方利润三千万美元——对于双方而言,大家都在赚认知的钱。

    粗略的算,这笔投资的收益要等电影上映以后才能到账,所以实际收益除了扣掉两千四百万的投资款以外,还要扣掉差不多两年的利息,梦想之翼影业的最终的实际收益在六千万左右。

    这一切对于双方各自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计算,而非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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