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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稿99次,我觉醒了文娱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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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顺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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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太精通,所以在创作歌曲的时候,往往会再找一位专业的填词人来共同完成。而这样的方式下,创作出来的歌曲往往在填词和作曲一栏,都会写上两个不同的名字。

    而这些歌曲在收入分成上,自然就要多上一份分成支出,因为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是两个人,一个作曲人一个填词人,两人一起完成的这首歌曲。所以,在抛开本身公司所拿走的分成之外,剩下的分成部分将由作曲人、填词人、以及演唱歌手,在进行二次分配。

    而这其中,如果演唱的歌手是一线歌手及以上的话,在分成比例上,所需要支出的部分将更多。以王牌作曲人为例子,他们和公司之间的收入分成可能是五五分,也有可能是***分,在公司抽走了属于他们的分成部分之后,剩下的五成或者四成,一线歌手可能要拿一成,歌王歌后可能要拿两成。

    接下来,剩下的四成或者三成,再由作曲人和填词人之间进行三度分配,而这其中的分配,一般也是五五分成,抛开两人之间有特殊关系或者提前说明的情况。这样一来,最后分到作曲人手上的,可能就只有两成到一点五成。而其他级别的作曲人,甚至更少,像陈染创作《左手指月》的时候,就是一名金牌作曲人,他和公司之间的分成比例就已经来到了二八分成。

    也就是说,不算其他的,只算公司的抽成,就已经去掉了八成,剩下的两成,还要在作曲人也就是陈染自己和演唱歌手之间再进行分配。这对于当时极其需要钱的陈染来说,自然是不愿意的,但是又碍于行业规定,陈染也没办法。

    随后,在和姚益佃以及杨天的谈话中,陈染也知道了,不是所有的演唱歌手都有分成权限的,像一些刚进入公司的新人歌手,或者一些没有名气的三线甚至于二线歌手,在遇到他们很喜欢或者主动找上门邀歌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选择不要任何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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