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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最后の忠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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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并不远,但若是离广子的家,亦或是这一片区的中心警局的话,那便当真是有些车程了。因此珪足足换乘了三辆不同路线的公车,耗时半个多钟头,才终于在离家千米外的一处站点下车了。

    下了车,珪便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着,但听身后有鞋子踩在雪地上的声音,随即转身道:你不是一定要亲眼看到我走进家门不可吧?

    那倒不是那个,你妈妈她在家吗?

    大人的事,我一个小孩子又怎么会知道。珪从地上拿起一团雪,一边在手中揉捏着,一边说道,再说她在不在家跟你有什么相干,我家可不欢迎你来做客。

    我想当面就昨天的事跟明菜小姐道一个歉,不知道小珪你可不可以行个方便,让我跟明菜小姐她见上一

    不可以。

    拜托了!幸子弯下腰,十分恳求的说,请务必要让我跟明菜小姐见上一面!

    我已经说了,我家不欢迎你。珪将已经捏成球状了的雪又丢回了地上,同时拍了拍手上的雪道:你呀,该干嘛干嘛去,总之别再跟着我就是了。

    好,等把你送到家了我马上就走,绝对一秒钟也不多留。

    过了前边,就下来那一大片区域连房带地全都是我家的产业,且各个进出口都配备的有守卫看守,没有家父的邀请或是亲手签发的特别通行证是绝对不容许外人擅自进入的。我想不用我多说,你也知道这外人具体指的是谁吧?

    明白我现在就走那什么,虽然离家已经不是很远了,但是路上还是请要多注意一点安全啊。

    忘了跟你说,我平时可没这么多时间去做一些无聊的事情,所以有关广子小姐每周一封信、每月一本书的任务,就交由你去做了如何?

    我?可是那

    你只需要回答我好或者不好就行,其它的话不必多说。珪说,当然你有拒绝的权利,但在那之前可别忘了,提出要用人道主义去拯救她的人可不是我,而是你蒲池幸子小姐呀。

    每周一封的信,是以你的名义去写吗?

    你可以假冒我,亦或是不署名更或者是用笔名。就当是交了个笔友,每周给她写封信问候问候她生活的近况,我想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明白了,我会按照你说的去做的。

    幸子小姐,其实你我之间本无私怨。虽然你演技差,唱歌也像小鸡叫似的,但若不是因为昨天那档子事,你我也不是一定就不能成为朋友。.

    说着,珪弯腰捡起地上的雪朝她的身上丢去:

    说句诛心的话吧,别说你在家父那里早已是个失宠的弃徒。就算家父当真念着当年的师生情谊想要保全你,你也必需得要自己悬崖勒马离开伊达哥才行。只要你离开伊达哥,不跟他在一起,那你们便不算是通j。否则,就算家父想要保你,最后也势必会碍于自己所定下的「李氏集团家法三条」而中途却步。这可是我给你最后的忠告了,幸子小姐。

    谢谢你这么替我着想,但是对于已经决定了的事,我是绝对也不会后悔的。

    既如此,那我跟你也就再没什么好说的了。要是你俩真能成,到时结婚便不用给我送请帖了,我宁愿当自己从没有过义兄,也绝不会认你这个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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