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搜查一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二章:「Oh my love」(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是我呢?这我可真是搞不懂啊。对此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么?

    怎么说呢伊达挠了挠头,道,我想主要是因为当时对你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吧。

    为什么啊?是因为我那天的发型还是我的穿着很难看吗?

    都不是。主要因为那天你叫我斑马,而且还严重打击了我作为一个新人歌手的自信心。

    还真是个小气鬼呀

    打击我没什么,最难忍是你随随便便就给自己不认识的学弟取外号。我当时不就是穿了一件条纹的衣服么,就算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可以叫我喂,可你为什么偏生要给人取外号叫什么斑马啊。

    对不起啦

    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么?

    呐,这样好了。她说,你看我现在身上不是也穿了件条纹外套吗,我那天不是叫你斑马吗,那你现在就叫回我一声母斑马好啦,这样我们就算是扯平了,以后谁都不要再给对方取外号了。

    也不是不准你取外号啦只是拜托能不能取个好听一点的外号,例如网上粉丝不是都叫我青书公子么,你也可以那样叫我呀。

    不要不要不要!那种意味不明的外号叫起来有什么意思,再说了戏里我们最后不是没有在一起吗,叫那样的外号多不吉利呀。

    那你叫我无忌,我叫你郡主吧?

    这个就更不要了,她说,无忌明明就是老师演的,而郡主则是明菜小姐所饰演的角色嘛。我们为什么要模仿别人呢?

    果然还是不要外号的好。外号这种东西,实在太容易给人添麻烦了。

    赞同。

    那个

    嗯?

    我记得你刚才不是说,如果真的丢了工作,就让我养你一辈子么?我现在回答还来得及吗。

    我是有这么说过。她说,所以你真正的回答是?

    养就养!不就是一辈子么,最多不过还剩七八十年而已也不是很长嘛。反正我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既然你已经有房子了那我也就正好不用再买房子直接搬到你家去住就可以了。

    那伊达君打算什么时候搬?

    她笑着问。

    幸子姐想我什么时候搬呢?伊达笑着反将她一军道。

    要我看不如就等你料理完这次婚礼的善后工作以后再搬过来吧,这样也好避避嫌,省的落人话柄。

    你真的愿意收留一个像我这样得人到你的家里跟你一起去住吗?.

    我既把你从中山小姐手中抢来了,就当然要对你负责到底呀。

    我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不知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