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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互赠礼物」(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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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提议。

    不要啦,那样太幼稚了,她笑着拒绝道,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拉什么钩,看起来就跟俩傻小孩似的。

    好,那你可一定记得到时候打电话给我啊。

    你指的是打电话告诉你我之所以辞职的原因吗?她说着,同时看了一眼他写在自己手心的电话号码。似乎是因为刚才自己过于紧张,手心略出了一点汗,导致其中有几个号码已经略微有些模糊了。啊嘞,我刚刚搓手的时候好像不小心把号码给擦掉了。

    没关系,我再给你写一遍就成了。他一边说着,话音未落,一边便已经在掏笔了。

    不不不,你还是跟我再口述一遍吧,我能记住的。回想方才圆珠笔尖在自己手心书写时的感觉,一向怕痒的她当即拒绝了伊达想要再重新写一遍的提议。

    口述我真怕你转头就给忘了。这样好了,既然你怕痒不愿让我写在你的手上,那我就把号码写在手帕上,然后再把它交给你吧。

    他取出叠好的手帕,在其一角写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接着又把它递给了怜子。

    怜子接过手帕,放入口袋,将鬓发撩至耳后,问他道:之前你拼了命也要去救的那个人,她现在好吗?

    好,也不好。他犹豫片刻,方才回答她道。医院的外科医生们虽然能够取出她腹中的弹头,缝合伤口,最终使她肉体上的创伤得以痊愈,但她内心的顽疾却着实难以医治。尤其是在此次枪伤使她彻底失去成为一个母亲的可能后,我想她身边的任何一个亲人跟朋友都已经不能再乐观的去看待这其中的问题了。

    这真不公平不是么,明明是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的人,为什么上天却要这样对她。

    这怎么能怪罪于上天呢,真正造成的一切的,不从来都是人吗。伊达说着,同时注意到羽生此时看着自己的,那别有用意的眼神。拜托可不可以请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知道那天我的决定是挺蠢的,但我的愚蠢真的不是源自对幸子小姐的仰慕;我并不喜欢她,我有女朋友,我的女朋友不是她,而且就算那天被绑架的是你,我也一样会拼出性命去救的。

    好吧。虽然知道你是顺路,但是还是要谢谢你陪我走了这么久的路,不过老街区就是这样,汽车开不进来,只能下车后自己腿一段路了。

    你就住在这么?这离我以前住的地方,也就是我堂姐的家只不过只有不到二十多米远而已嘛。如果我那个时候没有从这里搬走的话,现在我们两个还可以做邻居呢。

    是啊,就是这边这座小屋子。

    上个礼拜遇见你,还是在星级酒店的电梯,怎么这么快就你这莫非是在体验普通人的生活吗?

    我是混血儿,我的父母都在美洲定居,这座老房子是我外祖母那辈留下来的,比我妈的年龄都大。我之前住在酒店,是因为艺大宿舍里的东西还没有搬完,同时老房子也在重新翻修,现在老房子里面一切都弄好了,我当然就搬到这里来住了。

    怪不得在我的印象里这座房子好像一直都很寂静的样子,原来这里一直都没有人住吗?

    也不是没有人住,听我爸妈说自从二十年前外祖母过世我们全家搬到旧金山后,这里就一直出租给了别人。每年春天樱花盛开的时候,我的母亲都会回到故乡,到这里来看一次房子,查看房子是否有所损坏。

    既然都已经决定全家移居美洲了,为何不干脆些把它给卖掉了呢,那样岂不是更省事些,每年也不用专门跑回来看一次房子了。

    或许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美好的回忆可以被暂时出租,但是却是不能够被直接售卖的吧。而且与其每年花钱请人来打扫和看管,倒不如直接把它给租出去要更好吧?

    嗯&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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