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搜查一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一章:「妖羽VS凶魔」(2/5)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h;&ash;不过那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了,对你的量刑来说,多这一条罪名不多,少这一条不少。我看你一定会被判死刑。

    我做什么了,官老爷,为什么就要判我死刑呢?他带着笑,说。

    你做过什么,你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除此以外,天知道,我也知道。就算我这回不诛你,天也会殛了你。

    警官,死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事情,你我谁也不能一直活下去,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死的,难道警官以为自己

    我们当然都会死,不过就看看是谁先死了。源说,我让属下调查了十三年来你的生活履历,你知道,嫌疑人这种东西,只要数量缩小到一定范围了,想查什么也就什么都能查出来了。雨宫先生这几年身体好像并不是很好?医院这么多科室,你每隔一两年就要去不同的科室住一次院,十三年下来,你几乎要把所有和内科相关的病床都躺过一边了。怎么,看着自己命不长了,就又想要重操旧业了?

    看来警官的确是花心思去调查我了。啊拜你们警方所赐,我出去后可能还得去看看骨科了。

    入狱前,我们会给你做身体检查的。源说,不过有一件事我想请教一下雨宫先生。

    请。

    经过我的调查,我发现之前我的确是冤枉雨宫先生你了。

    呵呵他问:警官先生冤枉我什么了?

    持刀抢劫犯那件事情。你不记得了吗,几天前,正是你亲口告诉一位叫做蒲池幸子的人说&ash;&ash;「在这附近有着持刀抢劫犯」。之前我冤枉你了,当时我还以为,你事先知道最近在闹杀人事件,所以侧面警告了她,让她远离危险。甚至我还以为,你就是那个杀人犯。

    杀人犯,可笑的杀人犯。

    调查过后我发现,原来在半个月以前,那条街真的闹过抢劫犯。警方原本已经作了部署,打算在他再次作案时抓人,抢劫犯这种东西,你知道的,就像小偷一样,得手之后尝到甜头一定会再犯。但是让我们警方感到奇怪的是,在那以后,他竟没有再做过案。真是令人感觉匪夷所思呢一个抢劫过好几人的累犯,为什么会突然收手呢?理由一定和某一个杀人犯不一样。他不是因为生了病,也没有哪疼哪不舒服,而是和那位女高中生一样,受到了「告诫」,或许说他和她一样,找到了「朋友」。

    朋友么雨宫的眼神忽然向左边飘了一下,他闭上了眼睛,用一种消沉的声音重复着说:朋友么朋友么我没有朋友,警官你有么?有么?啊?有么?

    告诉你一个秘密。源轻蔑地看着他,冷笑道:左臣管理官可不是去睡觉了,而是去抓你的那个朋友了。怎么样,在她回来之前,想要自首么?我真搞不懂,堂堂的一个雨夜凶魔,却要和一个抢劫犯当朋友。你啊,你啊,真是一个不称职的对手啊。

    雨夜凶魔他仿佛走了神。

    我没猜错的话,你的那位助手,现在正徘徊在蒲池家的周围,等待着对蒲池家的人下手吧?你没有做成功的事,作为你的后辈,更想要做成来给你看一看吧?

    雨宫闭上眼睛,沉默了。

    源又说:这十三年来为什么你能够一直逍遥法外,你以为是你的案子做得有多么天衣无缝么?不,你错了。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科学局限性,但我真的想不到,在十三年以后的今天,你不躲在窑洞里等死,却敢再出来杀人。雨宫名也!把眼睛给我睁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