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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带周家树去运输公司,只能后天去。这件事还没跟周家树说,但他肯定也是乐意的。
这种好机会,很多人都会去抢。
陆钊也是跟那个朋友关系很好,才得到的这个挣钱机会。陆钊已经干了五天的活,都赚了二十多块钱了。
周家树去干几天,正好挣一笔钱回来过年。
“吃饭了。”姜宁忽然端着菜走来,招呼他们吃饭。
姜有田立刻就问,“闺女,你做了啥啊,那么香?”
看到桌上的一盘红烧肉,他震惊了,指着盘子难以置信的问,“这是红烧肉?!”
“爹,看样子您还是见过吃过的嘛,可不就是红烧肉。赶紧吃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姜宁笑着说,也迅速给他们一人盛了一大碗杂粮饭。
其实红烧肉配白米饭最好吃啊!
好吧,能吃上红烧肉都很满足了,就别想白米饭的事情了。
这红烧肉有不少汤汁,用汤汁来拌饭吃都很美味。
陆钊和姜有田都暗自吞下一口水,赶紧过来吃饭。这第一筷子嘛,大家都是去夹红烧肉。
软烂的红烧肉放入嘴里,甜味和油脂的香味,以及五花肉的质感在嘴里一起爆开,那感觉简直太美味了。
刚才的红糖荷包蛋就已经很好吃了,没想到红烧肉比那好吃好几倍!
陆钊就着这一口红烧肉,迅速扒拉了好几口米饭。姜宁在前世的时候吃红烧肉,最多吃三块就会觉得腻,但现在她吃了一块下肚,就恨不得一口气吃一大盘。
怎么就那么好吃,那么下饭呢?
尽管她努力让家里的伙食很不错了,但他们还是严重缺油水。毕竟不能天天吃肉,炒菜也不能放足够多的油,也不能天天吃白面馒头和大米饭。
他们也是隔三差五才吃好一点,就算有肉也不多,都不够他们三个人吃的。
重点是他们每天都在干活,很消耗体力,所以那点肉和鸡蛋还是不够吃,吃了还是没太多感觉。
比如今天这盘红烧肉,每个人分下来也就四五块。陆钊克制着自己,吃了两块就不吃了,剩下的怎么也不吃。
姜有田也是,同样吃了两块就不吃了。
他们都想留给其他人吃。
姜宁做红烧肉的初衷是让大家吃好点,补一补身体,但他们却都舍不得吃。只吃两块能顶什么?
也是钱不够花,舍不得多买点肉来做,买了两斤都顶多一顿做一斤,剩下的还要留着分好几天吃。
姜宁心里有些难受,这小康之路啊,漫长且任重道远。
她干脆每人又给他们夹了两块,强硬的说,“不许不吃!虽然肉少不够吃,可是只要我们三个谁都没少吃我就开心了。反正以后不管吃什么,我们都要一起吃。不然就算我多吃两口我心里也难受,不会开心。”
只有大家都吃了她才开心。
这才是让她幸福的主要因素,而不是自己一个人吃了大半的好东西才幸福。
姜有田看着姜宁忍不住感慨,“你这丫头,自从跟钊子结婚后,就变得越来越懂事了。可有的时候,爹宁愿你还是以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
懂事意味着她成长了,而成长的过程都是痛苦的。
“爹,您就没有想过是我被你们爱着,宠着,因为太幸福才成长的吗?”姜宁笑着说,“爱也会让人成长。”
姜有田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但想想也有道理。
他们这个时代的人,吃穿都没解决,哪里还敢奢求爱。不管是什么爱,那都是很少的,大家都在为了生计奔波。
但他就给了姜宁这个女儿足够多的爱。
他也很感激陆钊,一样的很爱他的女儿,不让她受委屈。
所以姜宁真有可能是因为爱才变得懂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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