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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顺着你的思路,我觉得是不是也有这种可能,这个女学生被挟持时,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下,被那个嫌疑人给看到了,由于事发突然,他没有别的选择,只好选择这种很容易暴露自己的办法去解救那个女孩。”丁大生这时插话问道,看他那样子,也不知道他是在问别人还是在问自己。
“也许有这样一种可能,那就是嫌疑人不知道动用这架无人机所带来的后果,也许他这是从别的途径得到这架无人机的,所以根本不知道这架无人机的利害之处。”王连胜有板有眼地补充道。
这几位真不愧是多年的老警察了,三言两语之间已经把真实情况还原的七七八八了。
“说的有道理,我们知道1•12案的凶手极其凶残,几乎枪枪致命,说明这家伙射击水平很高。而11•16枪案中嫌疑人只打了两枪,分别击中了两人,但都没有致命伤,以那名嫌疑人的射击水平,显然并没有痛下杀手,这跟前者有很大的区别。关于1•12案的性质,即使再蠢的人也知道动用这架无人机所带来的后果,而现场那个嫌疑人已经动用了这无人机,有可能不是同一人所为,极有可能是先前的凶手已经失去了对这架无人机的掌控,否则他断然不会把无人机放心让他人使用的,要不怎么解释这一反常现象?”向波又突然像是自言自语地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