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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发家致富的这几个月里,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许多人矮,并非真的天生就矮。
只是他们在需要生长发育的时候,不能补充充足的营养。
“我最近找到一位非常厉害的厨师,他做的一样东西,你一定没吃过!猜一猜是什么?如果猜错了,送我一百枚温彻斯特59手雷怎么样?
如果你猜对了,明年一年纽黑文民兵的武器,都将会是你们的武器。
他们的军服,也会换成这孩子穿着的这种!”
汤姆逊指着拉姆说道。
道格尽管不喜欢别人和自己勾肩搭背,但是对于这个看上去很温和的民兵司令,也不是特别的厌恶,他一边悄悄地向一边移动,一边说道,“司令,您什么都没有提示,我怎么可能猜得到呢?
我想,你就是想要我的手雷!我送您就是了!”
“不要这样!这样无趣!看在上帝的面子上,就猜一猜。我给你几个提示,它是牛肉,它不是炖的,没有人常这么吃,你猜猜看吧!”
汤姆逊给出了三个提示。
这三个提示中的最后一个,算是凑数的,他之前已经说过了。
而前面两个,则就比较关键了。
首先,牛肉这种肉,不是一种好咀嚼的肉。
因此,这个年代的美国,主流做牛肉的方法是炖牛肉。
一锅牛肉一直炖着,直到将里面的牛肉炖烂为止。
但是,汤姆逊说这菜不是炖的,那难道是……牛排?
道格忽然想到了牛排。
他曾经也打过牛排的注意,因为牛排相对来说加工简单,并且牛肉的价格也低,可以充当工人的食粮。
但是,道格在尝试了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牛排做完了,除了年轻人,只要牙齿稍微不太好,就不可能吃的下去。
道格又尝试了几次,最后虽然也能做出来口味能接受的牛排,但是却完全脱离了他简单好做的目标。
牛排想要容易咀嚼,不光要切的薄,还要用锤子破坏本身的肌肉组织。
只有这样,制作出来的牛排,才能比较容易吃。
有这么多的时间,还不如直接从动力车间通一条蒸汽管道炖牛肉呢。
回忆完这一切的道格回答道,“牛排!”
“你怎么知道是牛排!”汤姆逊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他可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会想到牛排。
要知道,未经改良的牛排,在汤姆逊这个阶层的人看来,就是平民的食物。
要注意,这里是平民而不是贫民。
贫民窟里的那些人,自然是吃不吃牛排的。
为什么牛排的定位会是这样呢?
首先,就是因为牛肉很难做,做不好了口感会很差。
其次,就是牛肉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大众了。
对于有钱人来说,物以稀为贵。
只有那些产量极少,又凝聚了很多人劳动的食物,别人吃不起的食物,才能配得起他们的身份。
就拿蛋糕来说,涂满了奶油的生日蛋糕,曾经就是一件用来炫富的食品。
为什么呢?
无论是威风蛋糕本身需要的搅拌次数,还是奶油需要的搅拌次数,都十分惊人。
与此同时,在欧洲地区,甜品本身也是一种奢侈品。
道格前世的时候,曾经去过欧洲,那里的糕点甜的不要命。
有一种说法是白人对于甜味的敏感度不够高,但是道格却觉得是,这是一种“缺什么就要多什么”的心跳。
曾经,甜食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现在他们能吃了,自然就往死里添加。
就像是穷人乍富,牛奶都要买四瓶,一瓶加糖,一瓶加盐,一瓶倒掉,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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