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风起龙门演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节 买枪(2/5)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泅水过河。部队到大刘庄里找不到土匪,就立即集合,返回了韩庄。”

    “这股土匪的匪首是王兆明,运南马安人,在逃跑途中,拔枪自杀了。其余一百多名土匪大部分淹死在运河里,余下的十余人,多被群众击毙,只有两三个都跑到这正南二里路左右的库山上去了。”

    说着话,孙武仁又用手指点了一下方向。

    “第二天,七八个庄上的农民都到运河里捞枪。顿庄捞到枪之后,马上到峄县县政府登记备案,领取枪照。其他庄上的农民不懂这些,枪都被联庄会长王峰庵勒去。王峰庵是当地望族小山子王族中的人头,其父当过满清的督司,他本人在高上社当了一辈子社长。峄县共分三十多个社,运河南岸是五个社。王峰庵又是运南五社的联庄会长,有营长五人,连长二十多人。俗话说:"明朝的太监,清朝的社长。"他的权力大着呢!又何况他又有地方武装呢?王峰庵与匪首王兆明早有勾结,王兆明驻大刘庄,离王峰庵的傅庄不足十五里,王峰庵一不报告县政府,二不去剿拿,就是这次国民革命军攻打大刘庄,他也没发一兵一卒。”

    纪十化:“这么说,这是典型的官与匪勾结喽?”

    孙武仁:“错不了!这次捞枪,刘庄捞得最多。刘庄的王雪峰勾联傅庄王峰庵到刘庄勒枪。有的交了,有的还未交。刘庄离我们村只有一里路,我听说这件事非常有气,遂到刘庄劝说有枪户不要交给王峰庵,要学顿庄到县政府去登记备案。”

    “我说:"首先,王峰庵不帮军队剿匪,他和匪首王兆明有勾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吧!第二,王峰庵怕刘庄枪多,,团结起来,于他不利,但是刘庄是涧头社,王峰庵是高上社,他联庄会只有御匪的任务,其他事他管不着,这个枪他不该抽。第三,大家知道,我弄一条枪,有多少豪绅恶霸想抽,只我一个人,就顶住了,你们这么多人,怕什么?"我说过之后,凡是交枪的都后悔了,纷纷表示要把枪要回来。”

    “交枪容易,要枪难。要要枪只有一个法:打官司,告!没想到,这一告就是八年!”

    孙武仁看了看纪十化,而纪十化正凝视着孙武仁仔细听他的一言一语。

    孙武仁:“到了峄县城,先后找到徐广达、刘鸿湘等人,他们都不写,后来知道王峰庵请了他们的客。我找熟人董世纯写了状子,主告"联庄会长王峰庵遇匪放过,恃强勒枪",原告十七人,花了两块钱,董世纯要求我们不要对外人讲。过了四、五天,批语贴了出来:"张玉园等人控告王峰庵勒枪一案仰候联庄会长具复,再行核夺。此批,县长吴云祥。年月日。"”

    纪十化:“麻烦了,回到联庄会长手里了,会长不就是王峰庵吗?”

    孙武仁:“是他。这样一来别说赢,就是命也难说保得住了。大家商议后,决定再告,必须再告。我自报说:"我写状子,试试看。"张玉园说:"使不得,一字入公门,九牛拔不出,试不得。"第二天我和张玉园到运北李家河湾找李瘸子老头写状子。这个老头很乐意得接受了,并告诉我们:"要告王峰庵这样的豪绅到法院去告就批不到他手里去了。"在他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付了三块钱,拿了状子的草稿,到了峄县,买了状纸,我抄好后送到了法院。第三天就批出来了:"张玉园等控告土豪劣绅恃强勒枪一案。查属地方法院受理范围,本检察官碍难受理。此批。检察官张丕绂,中华民国年月日。"”

    “告土豪劣绅的官司实行四级三审制,地方法院是第一审,高级法院是第二审,最高法院是第三审。地方法院当时在泰安。状子由徐澄富起稿,我俩拿回住处,买了状纸抄好,递进了地方法院。回批是:"峄县张玉园等控告王峰庵土劣一案,听候传讯究办。此批。"”

    “不几天,泰安红枪会会首冯昆,率众攻进泰安,地方法院人员逃遁一空,无人办公。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