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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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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之学“的略语,“科学“一词虽在汉语典籍中偶有出现,但大多指“科举之学“。最早使用“科学“一词之人似可溯及到唐末的罗衮。

    “科学“一词由近代日本学界初用于对译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欧洲语言中该词来源于拉丁文“Scientia“,意为“知识“、“学问“,在近代侧重关于自然的学问。

    在日本幕府末期到明治时期,“科学“是专门的“个别学问“,有的在以“分科的学问“的意义被使用着。

    明治元年,福泽谕吉执笔的日本最初的科学入门书《穷理图解》出版。同时,明治时代“science“这个语言进入了的时候,启蒙思想家西周使用“科学“作为译词。

    甲午海战以后,中国掀起了学xijin代西方科技的高潮,清末主要通过近代化之路上走在前面的日本学xijin代科学技术。许多人认为,中国最早使用“科学“一词的学者大概是康有为。他出版的《日本书目志》中就列举了《科学入门》、《科学之原理》等书目。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使用“科学“一词的频率逐渐增多,出现了“科学“与“格致“两词并存的局面。在中华民国时期,通过中国科学社的科学传播活动,“科学“一词才取代“格致“。

    在中国,教科书上一般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或称为理科)和社会科学(或称为文科)。而诸如心理学、哲学(有别于科学)在中国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概念被认为存在划分不清、界限模糊的情况。因而“科学“一词常被模糊地使用。工程学科称为工科,理科和工科合成理工科,而文科和理科又合称文理科。

    从准确、可验证性并能达到普遍公认的角度讲,科学一词指自然科学。广义的科学又包含了科技及社会学。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1978年),科学被解释:

    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

    合乎科学(精神、方法等)的。

    古时知识的称呼

    中国传统上将所有的知识统称“学问“,古代将关于自然物道理的学问称为“物理“因此古代的物理即是自然科学,数学学科独立于“物理“。

    而自明代时中国则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以表示研究自然之物所得的学问。直至中日甲午战争以前出版的许多科学书籍多冠以格致或格物之名。

    定义

    哲学家和科学家经常试图给何为科学和科学方法提供一个充分的本质主义定义,可并不很成功。尼采认为人们容易忘记,科学其实是一种社会的、历史的和文化的人类活动,它是在发明而不是在发现不变的自然规律。某些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像费耶阿本德(Feyerabend)和罗蒂,可能会同意他的这种看法。他也认为,落入科学主义窠臼是愚蠢的---科学主义相信科学能最终解决所有人类问题,或者发现隐藏在我们感觉经验到的日常世界背后的某些真实世界的隐藏真理。其完全支持把科学视为一种现象学的、实用的---因此不太野心勃勃的---活动的观点。当然,后现代主义对科学的定义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随意引用会出错。

    近代的科学,旨在理性、客观的前提下,用知识(理论)与实验完整地证明出的真理。它是指以培根倡导的实证主义,伽利略为实践先驱的实验方法为基础,以获取关于世界的系统知识的研究。分为以自然现象为对象的自然科学和以社会现象为对象的社会科学。与艺术,哲学,宗教,文学等相区别。现代科学,还包括以人类思维存在为对象的思维科学。

    1888年,达尔文也曾给科学下过一个定义:“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从中发现规律,做出结论“。达尔文的定义指出了科学的内涵,即事实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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