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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中发出震天的呐喊,所有人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
见秦军开始冲锋,赵括缓缓抽出长剑,猛然往前一挥:“杀!”
“杀啊!”
听到这声呐喊,赵军将领们陡然绷直了身体,猛然大喝:”随我冲,杀光秦贼!”
“冲冲冲!”
四十万人在此刻犹如脱缰的野马,悍不畏死地猛然撞在了一起。
“轰,轰,轰!”
无数辆战车狠狠撞在一起,顿时人仰马翻车毁人亡。
紧随其后的骑兵们错马而过,但同时也会挥起各自武器,对迎面而来的敌军发起攻击。
但赵括给这些骑兵们把轻便的弯刀换成了长枪,秦骑还未到跟前,就被直接戳了个透心凉,甚至有的人被一枪贯穿,顶飞出去。
即使这微小的差别,也被白起看在眼里,顿时皱起了眉头。
“他们为何会使用钢枪?”
这是久经沙场的蒙骜无法理解的事情。
他使用的就是一柄钢枪,其最有发言权。
在战马之上,使用钢枪必须对准确度有极高的要求,尤其是骑在马上被上下颠簸时,若是使用不当,很难对敌方无法造成伤害。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钢枪每挥动一下,都会对胯下战马的承受能力有很高的要求,若是被更加有力的对手抢到枪头,很可能会直接跪下。
这对于一名骑兵来说,简直就是噩梦。
可是眼前所发生的一切,让白起和蒙骜都感到一阵不可思议。
这些赵骑身披重甲,连马腿上也有铁甲包裹,这样的承受能力,岂是一般战马所能担负起的重量。
“难道,赵括又在燕国购得更优良的战马?”
可是白起却摇了摇头:“不,其中另有蹊跷,你看他们脚下是什么?”
果然不愧是白起,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玄机。